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函〔2019〕75号),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公室近期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提出有关要求。为认真做好教育系统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2020年工作基础上,结合实际修订抽查事项清单,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检查人员名录库,科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切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继续保持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常态化。
二、明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方式
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工作安排,将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含文体教育用品、教学仪器、校服等)和学校招生、办学情况作为教育部门抽查内容。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专项检查方式,结合开学准备工作,随机选择检查对象和学校数,加强对中小学教育装备产品和学校招生、办学情况的抽查检查,及时调查了解有关学校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的情况。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在抽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履行审批程序并将抽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并通过监管平台和本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要将开展抽查检查情况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徐雅,电话:85281942,邮箱:gzsjgb@126.com。
2.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每年11月30日前,要将本年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总结报我厅备案。
附件: 2021年度省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