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教育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后的监管工作,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省实际,我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起草了《贵州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洪莺,联系电话:0851-85283558
邮 箱:shengzhigaiban@126.com。
附件:贵州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