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按照省有关工作安排,我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相关资质或工作经验的机构或个人,编制全省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请有意者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书面报价单,2023年2月13日前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邹倩,电话:85287796,邮箱:gzsjgb@126.com,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省教育厅
2023年2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精神,按照省有关工作安排,我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相关资质或工作经验的机构或个人,编制全省教育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
请有意者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书面报价单,2023年2月13日前与我厅政策法规处联系(联系人:邹倩,电话:85287796,邮箱:gzsjgb@126.com,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
省教育厅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