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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和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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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04〕4号)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的通知》(黔语发〔2018〕4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黔教函〔202256号)精神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82所学校申报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9家学校(单位)进行了验收评审,经专家组综合评议拟认定60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4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所学校为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培育单位。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519日至525日。对认定结果若有异议,请书面向省教育厅语委办反映,联系电话:0851-85280816,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省教育厅1026室。请注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单位、地址和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附件1.2022年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拟验收通过学校名单.docx


附件2.2022年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拟入选和培育单位名单.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