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过市(州)公示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评选出26名人员作为我省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推荐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0日至6月13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反映(邮箱:gzsfchu@126.com)。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