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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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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省教育系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5年以来,贵州省教育系统涉企(全省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全省营利性民办学校)行政执法存在的下列问题线索:

(一)乱收费问题。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

(二)乱罚款问题。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予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三)乱检查问题。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行政检查事项未经公布;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程序不合法,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四)乱查封问题。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涉案财产等情形。

(五)乱摊派问题。机关单位违规向企业摊派办公费用、管理费用,强制赞助、捐献、资助等行为。

(六)违规异地执法问题。超越法定管辖范围,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的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在异地开展执法等情形。

(七)趋利性执法问题。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挂钩;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八)其他问题。执法标准不统一、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法外开恩、吃拿卡要以及执法不作为等违反执法规范要求的行为。

二、征集方式

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相关线索:

电话:0851-85287796(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gzsjgb@126.com;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受理的范围主要是涉企行政执法问题(全省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全省营利性民办学校),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为方便反映问题,提高线索质量,便于有效核实查办,请下载附件表格填录相关内容反映问题线索。

(二)已进入或已经过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法定程序办理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附件:贵州省教育系统涉企行政执法问题线索表.xlsx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