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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关于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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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以下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新出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进校园教辅材料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我省初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范围

评议范围严格按照《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规定范围确定,具体包括: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类、考试辅导类和学习辅助类出版物。

(一)同步练习类。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学科。

(二)寒暑假作业类。初中7—9年级(9年级不含暑假作业)含各学科的综合型合订本,要与学生假期生活及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相结合,与学科专业知识拓展相结合,与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相结合,体现综合性、趣味性和实践性。

(三)考试辅导类(供毕业年级使用)。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9个学科。

(四)学习辅助类。主要是初中用于辅助学习的实践操作类学科工具用书和阅读材料等。

1.工具用书类。包括: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报告册,初中历史图册,初中历史、地理填充图册。

2.阅读材料类。主要是依据初中语文、英语学科课程标准编写,用于提升学生学科核心素养、学科思维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阅读材料。包括:初中语文、英语阅读训练材料。

以上送评的各类教辅应与目前贵州省初中各地学校使用的《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材版本、课程标准相适应。

二、相关要求

(一)送评单位资质及编写人员要求

1.送评单位资质要求

送评单位应为独立法人的出版单位,具有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严格按照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科目报送,不具备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科目不予受理。

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凡编必审”“谁出版、谁审核”原则,严格落实编辑出版审核责任。

2.编写人员要求

(1)教辅材料实行主编负责制,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同一人不得担任多学科主编,也不得担任同学科不同版本主编。

(2)编写人员须符合《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主编及编写人员应政治可靠,须经所在单位(退休人员可经送评单位)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应当具有相应学科专业教育教学经验,熟悉教育政策、相关教材及教学实际。

(3)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或参与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类、寒暑假作业类、考试辅导类、学习辅助类教辅材料。

(二)送评教辅材料要求

1.内容要求

(1)教辅材料编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倡导的教育理念,有较强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适宜性,紧扣课程标准和“双减”等政策要求,符合教辅材料编写的各项规范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夹带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所有送评的教辅材料不得出现政治性、政策性和重大知识性错误,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2)教辅材料须为正式出版物或已完成编写并列入出版计划且能确保按时出版发行的出版物。

(3)送评单位不得重复送评同学段、同种类的教辅材料,同一编写单位不得通过不同出版社重复送评相同教辅材料。

(4)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其中,涉及地图的教辅材料,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相应审图号,送评时同步提交地图审定情况相关资料。如地图审定还在送审过程中,需提交情况说明材料,并保证在评议结果公告前提供地图审定报告,否则不列入我省评议公告目录。

(5)教辅材料的文字和语法规范、准确、简练,名称、名词、术语、计量单位等采取国际或国家统一规定。外国人名、地名采用通用译名。引文、摘录准确,照片、地图、插图、图表与内容配合紧密,位置适当,符合大众审美。

(6)送评单位教辅材料送审前,应以外聘专家为主(至少一位意识形态审查专家),进行专题自查,把好政治关,审查情况纳入送评报告一并提交。

2.印张要求

(1)同步练习类。每本不超过12印张,初三全一册和英语同步练习册若含听说训练内容的,每本不超过15印张。

(2)寒暑假作业类(综合型合订本)。寒假作业每本不超过8印张,英语若含听说训练内容的,每本不超过10印张;暑假作业每本不超过10印张,英语若含听说训练内容的,每本不超过12印张。

(3)考试辅导类(供毕业年级使用)。语文、数学、英语每本不超过22印张,其他学科每本不超过20印张。

(4)学习辅助类。语文、英语阅读训练材料各学科各册印张数不超过对应教材的1.5倍(四舍五入取整数);历史图册,历史、地理填充图册每册不超过5印张;实验报告册单册不超过5印张(全一册不超过8印张)。

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册次数量应与教科书保持一致。严格控制每套教辅材料的总册数,同一套书名下不得再有子书名、分书名等套中套现象。不同学科教辅材料的印张数,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时要求在限定范围内作出合理设置,不得超过规定印张数上限。参考答案计入规定印张。

3.印制要求

(1)教辅材料的纸张、印刷质量、字体、字号和行距等,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GB 40070—2021)以及《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 18358-2009)》执行,幅面尺寸一般为16开。

(2)教辅材料采用双色印刷,印刷纸张用70克胶版纸。同一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封面使用120克以上、175克以下铜版纸,不覆膜。印刷应当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

4.送评数量。教辅材料由其出版单位送评,同一出版单位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同一类别配套同一教材版本限报1套。即每个出版单位每科目、每版本只能送评1套同步练习册(例如配套初中各学期语文人教版教材的同步练习册即为1套),只能送评1套寒暑假作业(各年级的寒暑假作业即为1套,分科型寒暑假作业不予受理,9年级暑假作业不予受理),每科目只能送评1套供毕业年级(地理、生物学为8年级使用)使用的考试辅导类材料(每科目一本即为1套,全一册),每科目、每版本只能送评一套学习辅助类材料,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成套送评、成套评议。

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教材配套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版本该学科不予评议。

三、材料报送

教辅材料送评时,应同时提供送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1)和下列材料;所有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和送评单位公章,现场核验原件。

(一)出版单位资质证明一式3份。证明材料为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批复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和送评单位公章)。

(二)著作权或授权证明材料一式3份。教科书出版单位送评的与本出版社出版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享有教科书著作权。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编写的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提交教科书出版单位及著作权人的授权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和送评单位公章)。

(三)教辅材料送评报告一式3份(须加盖送评单位公章),内容包括教辅材料名称、适用范围,编写目的和指导思想,教辅材料体系结构、特色,以及审查情况(至少包含参与审查人员、审查专家构成情况、审查次数、审查时间、审查修改情况)等。

(四)教辅材料送评目录(详见附件2)一式3份,同时提供Excel电子版。

(五)教辅材料送评登记表(详见附件3)一式3份。

(六)教辅材料送评承诺书(详见附件4)一式3份。

(七)教辅材料主编及编写人员审核情况说明一式3份,包括政治和专业背景审核,以及社会公示情况。

(八)教辅材料成品样书3套、送评样书(白皮样书)5套。送评样书应为印刷成型的白皮样书,封面、扉页均为白色,全书任何部位不得出现教辅材料名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等有关信息。封面用三号黑体字标明种类、学科、使用年级、册次、印张数、配套教材版本等(封面样式详见附件5)。在资格审查和评议过程中发现未按规定制作白皮样书的,该套教辅材料不予评议,且不再受理。

(九)同步练习类教辅材料须同时提供所配套版本教材(7-9年级上下册成套)3套。

(十)地图审核资料1份。插附地图的教辅材料需要审核的,须提交地图审定情况资料(如地图审定还在送审过程中,需提交情况说明材料,并保证在评议结果公告前提供地图审定报告,否则不列入我省评议公告目录。审核资料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和送评单位公章,该材料需放在盲评档案盒中,未提供的,不予受理)。

以上所有材料均不退回,要按照种类、学科分类包装,在外包装注明送评单位名称和材料名称。同时提供各材料PDF扫描版本及成品样书电子版,如无电子版视为无效送审(每个送评单位所有电子版材料通过一个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但需分各类别、各学科文件档,成品样书不用送电子文档,U盘或移动硬盘标明送评单位名称),未按规定报送的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方式

(一)材料准备阶段。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请各送评单位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各项材料务必准确、齐全。

(二)集中报送阶段。材料报送人须亲自将所有材料送达并完成相关登记、签字确认等手续,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材料。

1.报送时间:2025年7月28日—7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贵阳市南明区见龙洞路82号贵州省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中心三楼大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教辅材料评议不收取送评单位费用。提交材料不齐全的、报送时间内未送达的,均不予受理。

(二)所有与评议工作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经评议并列入我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按时提供的,退出我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在此次送评以及我省教辅材料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发现教辅材料著作权人、出版单位或个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停止该教辅材料的送评资格,已经进入评议公告目录的,移出评议公告目录,构成犯罪的,将线索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对于本次评议通过的教辅材料,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评议公告目录予以公布,经发改部门按《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核价后,供各地各学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用。评议公告目录实行动态常态化管理,按照优胜劣汰、确保质量的原则,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公告目录内教辅材料出版单位每年要开展使用情况监测调研,根据课程课标变化及使用监测情况对内容进行修订、送审,凡是未定期修订、内容陈旧,著作权、授权期限审核以及质量复查不合格,以及国家、省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不合格的,亦作退出评议公告目录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51-8528002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贵州省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材料清单.doc


附件2.贵州省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目录.doc


附件3.贵州省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登记表.doc


附件4.贵州省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送评承诺书.doc


附件5.送评样书封面样式.doc


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