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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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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关于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25年各出版单位报送的“初中教辅材料”进行了评议。按照工作安排,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8月11日至8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若对相关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教育厅教材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请相关送评单位仔细核对公示目录中出版单位、教辅材料名称及相关信息,有误需要更改的相关信息请于2025年8月14日前以书面函件形式加盖公章后,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gzsjcchu@163.com,逾期视为无误。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综合大楼1118室,邮政编码:55008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51-85280026。


附件:2025年初中教辅材料评议拟推荐目录.pdf


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