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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遴选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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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近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23号)。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人员于2018年3月20至4月5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请于2018年4月6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及纸质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二份)报贵州医科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将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贵州医科大学行政楼8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贵安新区大学城)。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工作的函》.PDF

(联系人:龚敏、徐敏 ,电话:0851-88416081/6082)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