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基函〔2019〕173号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教材厅函〔2019〕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我省2019学年(2019年秋季-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原则
为保持中小学教材相对稳定,确保正常教学秩序,除高中《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和小学《科学》之外,我省2019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总体上按照2018学年的版本滚动使用,不再另行选用。
二、义务教育教学用书
(一)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各学科使用《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全部使用统编教材。
(二)小学科学一、二、三年级使用根据2017年印发的课程标准修订的教材,四至六年级仍使用现行教材,均不得更换其他版本。
(三)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精神,小学《科学》(二、三年级除外)、《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实行循环使用,按照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二年级《科学》按三分之二、三年级《科学》不循环)进行征订和发放。各地要做好循环使用教科书的登记、发放、回收、统计、消毒、保管、更新等工作,统筹解决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原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初中信息技术》改为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与贵州科技出版社出版,教材内容保持不变。
三、普通高中教学用书
除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外,国家课程各学科仍使用《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根据2003年版课程标准编写)》中的教材。
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的使用另行通知。
四、特殊教育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教学用书
(一)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使用《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没有新编教材的学科和年级沿用原版本的教材。
(二)体育运动学校《道德与法治》、《语文》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其他学科使用《体育运动学校国家课程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中小学各类教学用书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二)我厅印发的教学用书目录是各地征订教学用书的唯一依据,各地各校要按照我省2019年秋季-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见附件),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和发放工作。不得使用其他任何单位编印的目录,不得调整和更换教材版本,不得选用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材,更不得擅自使用境外教材。
(三)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的要求,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足额征订、免费发放教材。征订免费教科书的学生数量,应结合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实名认证的学生数、教育事业统计报表数和实际在校生数精准确定。不得超数量、超范围、超标准征订。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多领免费教科书,严禁浪费国家和省级免费教科书资金。不得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教科书费用,不得违背学生自愿原则收取教辅资料费用。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教科书征订发放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教科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要不断规范完善中小学教学用书选用、征订和发放工作,切实杜绝和查处违规调整教材版本的行为;要对学校报送的教科书版本、征订数量和发放情况逐校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按程序报送。我厅将加强对各地教学用书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未按规定更换教材、不按要求征订和发放教科书、使用未经审定教材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责令纠正。
中小学国家课程相关教学用书目录信息可在教育部门户网站(www.moe.gov.cn/)机构设置栏“教材局”下的“通知公告”中查询下载。
附件:
2-3:贵州省2018年秋季-2019年春季中小学地方教材目录.doc
2-1:2018年秋季-2019年春季全省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教材目录.doc
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doc
2-2:2018年秋季-2019年春季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目录.doc
省教育厅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