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业务工作 » 基础教育
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第五号)
 字号:[ ]  [我要打印][关闭] 视力保护色: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和《贵州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评议通告(第一至四号)》要求,经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核查,并报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以下申报的教辅材料(见附件)不符合要求,不进入我省2021年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下一评议环节,现予以通告。

各送评单位对本通告有异议的,请于2021年11月23日18:00(每日9:00-12:00,14:00-18:00)前,以书面方式向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不进入下一评议环节教辅材料清单.xlsx

贵州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

联 系 人:刘乾钢、陈娟     

联系电话:0851-85284911,0851-85287783  

地    址:贵州省教育厅总值班室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