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省属普通高中: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20号),将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为组织好我省“基础教育精品课”(以下简称精品课)遴选工作,充分展现我省一线教师课堂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并组织好本次精品课遴选工作,在认真总结2021年精品课遴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2022年精品课遴选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级电教馆、教科院等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要统筹好当前的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坚决避免增加学生和教师的负担。
二、内容要求
精品课以微课形式呈现,包括微课视频、教学设计、学习任务单、课件、作业练习和必要的实验演示。中小学教师要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以下简称智慧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相应课程教学资源,课程节点编号,确定自己拟讲授内容,自主设计微课。
三、工作程序
采用自主申报、学校推荐、县级初选、省市遴选形式进行。
教师自主设计微课并向学校提出申报,学校择优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制作标准摄制微课视频,连同其他资源统一提交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学科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市级精品课并推荐参加省级遴选,原则上同一课程节点编号只推荐1节精品课。
四、时间安排
各市(州)教育局须于10月20日前通过智慧平台,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内(见附件2)完成精品课推荐工作,并下载精品课推荐汇总表报送厅基教处和省电教馆。
五、其他事项
各市(州)教育局要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总结教学实践成果,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于9月20日前将工作联系表(附件3)反馈至省教育厅基教处。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 “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工作的通知.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2年9月14日
联系人:陈韬,联系电话:0851-85287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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