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立项及备案名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等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管理,促进研究项目高质量完成,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2024年度立项即结项、专项项目及基地“成果考核”类项目等)鉴定评审工作,相关鉴定评审要求及细则详见附件1,请各高校遵照执行。
本次项目鉴定评审工作,实行两级评审。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鉴定评审初审,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复审。2025年9月12日前,各高校须组织专家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请按相关要求完成纸质及电子版材料的报送,纸质材料报送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省教育厅科技处11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省教育厅科技处邮箱:gzsjytkjc@163.com。材料报送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时间紧,任务重,请各高校高度重视,保质保量完成此次鉴定评审工作。
附件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评审要求及细则.doc
附件2: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doc
附件3: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鉴定申请书(模板).doc
附件5: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工作报告(模板).doc
附件6: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汇总表.xlsx
附件7: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即结项鉴定验收材料装订要求.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联系人:罗璇;联系电话:0851-85283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