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二届省委第五轮巡视省教育厅反馈意见》整改要求,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开展民办幼儿园收费专项调研。8月16日,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宋黔萍率民办教育处负责同志,赴乌当区调研民办幼儿园收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负责同志陪同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乌当区有关民办幼儿园,详细了解幼儿园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登记制度执行及收费管理情况,并召开专题调研座谈会。
宋黔萍听取了贵阳市教育局、贵阳市各区(市、县)教育局、部分民办幼儿园等相关负责人对民办幼儿园收费相关情况汇报后,对民办幼儿园收费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督促指导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增加公办资源,履行政府责任。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范民办教育收费行为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反思,转变观念,找问题、找差距、落实整改。二是依法推进规范管理。进一步理清小区配建等公办资源办学情况,依法依规加强民办学校审批管理,提高服务,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工作,遵循“学生自愿,按成本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举办者要坚持公益性办学,测算成本,诚信办学,要有教育情怀。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教学质量。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教师培养整体规划,公(民)办学校教师同等培养,统一管理,加强教师关心关爱,提高教师归属感,稳定教师队伍。四是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安全无小事,落实学校办学主体责任。要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结合办学实际,全面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整改、早落实,抓早抓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五是推进分类改革。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方向,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对表,积极作为,摸清本地民办学校及学生底数,潜心钻研具体操作方式,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学校产权确认和章程完善等基础工作,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办法,将分类改革工作提上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