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违规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体艺厅〔2023〕1号)转发你们,该办法适用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主办)的校园足球竞赛活动。各地各校要清醒认识到校园足球竞赛是学校教育的延伸,是学生体验、适应社会规则和道德规范的有效途径。要认真抓好校园足球竞赛工作,严肃赛风赛纪,维护公平公正的竞赛秩序,营造风清气正的竞赛环境,预防和严厉打击球场暴力、“假赌黑”等问题,确保我省校园足球健康发展。
附件:《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违规处理办法(试行)》.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