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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省语委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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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语委《关于调整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为在各行业系统进一步加大语言文字工作力度,省语委办决定为各成员单位举办语言文字工作骨干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宣讲全国、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解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学员交流研讨所在单位语言文字工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亟需完成的任务等。

(三)介绍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情况。

(四)普通话语音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培训对象

各成员单位(或行业系统)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干部(已经是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的不再参加此次培训)。

三、培训名额

每单位(或行业系统)2人。

四、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13日集中培训。(9日下午14:00-18:00报到,13日下午返程)

五、培训地点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清镇校区)。

六、其他事宜

(一)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参训学员的遴选报送工作。于11月3日(星期三)下班前将学员信息表(附件)发至邮箱gzsywb2020@163.com。

(二)参训学员的培训费、普通话水平测试费、食宿费、资料费等由主办单位承担,差旅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三)参训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要求(培训班出勤情况将作为语委办向语委主任汇报年度工作的内容之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和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培训。

(四)参训学员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达到92分者,优先选送参加下一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培训班且免考相应科目。

(五)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服务。

(六)联系人

省语委办:路翔宇   0851-85280816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胡  静     15285155290


    附件:学员信息表.doc

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