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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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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着力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推进“童语同音”计划深入实施,为夯实终身发展基础、帮助个人成长成才、助力乡村振兴、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基础性作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省学前教育机构在职教师,参赛教师应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赛事要求

(一)竞赛形式

选手按抽签顺序提前25分钟进入准备室抽选题目,准备20分钟,根据所抽题目要求创编一个情节完整的故事,故事讲述时间限制在5分钟内(不得低于3分钟)。

(二)故事命题

设立故事命题库,由选手当场抽取。

(三)竞赛要求

(1)创编要求:以幼儿兴趣爱好为前提,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内容健康积极,语言形象生动,富有童趣,有教育性。

(2)讲述要求:故事要使用流利、规范、比较标准的普通话,并能体现与幼儿沟通的语言感染力,语气、表情、动作运用要适度。

四、赛程安排

赛事时间节点和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23年10月30日,各市(州)教育局,各选派10名教师参加省赛,同时报送《贵州省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人员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格,见附件2)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邮件标题格式为“单位全称+省赛人员汇总表”。

(二) 2023年11月20日前,举行省级比赛,原则上线下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5名,优秀奖若干。

(二)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各市(州)教育局初赛阶段组织情况及决赛阶段选手表现情况综合确定。获奖名单将在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一)省级决赛由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承办,参赛选手餐费由承办单位负责,交通差旅住宿等其他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二)承办单位要制定比赛方案、安全管理预案,把好意识形态安全、人身安全和信息安全,规范大赛工作;要整合相关资源,提高赛事质量。承办单位在比赛结束后要及时完成大赛成果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省教育厅语委办。

(三)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自愿参与。各相关单位和组织机构不得借赛事名义向参赛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四)大赛鼓励民族地区、农村地区教师参加。

(五)大赛主办单位享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益性展示、汇编及信息网络传播等权益,参赛者拥有署名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13765420914、郭老师19184830907

电子邮箱:1206151566@qq.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大道中段5号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邮编:588000


附件1:贵州省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贵州省幼儿教师语言应用能力大赛参赛选手报名表.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