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我省成立了幼儿保育专业专家评审小组对2019年部分学校申请新增设中职幼儿保育专业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组材料初评、进校实地评审,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现将拟同意开设幼儿保育专业的学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14日起至5月20日止,公示期1周。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报送书面材料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851-85283692
联 系 人:张禄海 李超
省教育厅职成处
2020年5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