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发〔2018〕32号)精神,为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办学能力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规范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一期:10月10日14:00—18:00报到,11日至13日培训。
第二期:10月18日14:00—18:00报到,19日至21日培训。
第三期:10月25日14:00—18:00报到,26日至28日培训。
二、培训地点
地 点: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尚技楼3楼会议室
报到地点和入住酒店:贵州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人才培训中心(位于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内地坤居)
三、培训对象(培训单位及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1名、教学副校长1名、教务科长1名、骨干专业带头人1名,每校共计4人。
四、培训内容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规范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三)规范学生实习管理及办学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参训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2),务必于2021年9月28日之前传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劲秋,联系电话:18984391116,邮箱:461397710@qq.com)。
(二)本次培训食宿统一安排,住宿为标准间(每间2人),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自行承担。
(三)参训学校骨干专业带头人须携带一台笔记本电脑及本校人才培养方案(电子档)。
(四)疫情防控期间,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教师线下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请参训学员做好防护措施,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参训途中个人疫情防护。请参训学员如实向培训机构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自负,同时取消其参训资格,并按相关违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参训人员于在提交回执单时,将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健康码截图一并发至QQ邮箱(461397710@qq.com),并做好自身疫情防控,服从培训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具体措施见附件3)。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务咨询 王劲秋 电话:18984391116
会务咨询 杨柏玲 电话:18798062794
会务咨询 冯和平 电话:15885548036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