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目标任务 | 责任单位 | 目标任务 | 贯彻落实情况 | 责任处室 |
1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9.1年 | 省教育厅 |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9.1年。 | 一、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了《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并召开了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推动人均受教育年限加快提升。 二、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贵州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其责任分工方案,推进各级各类教育改革发展,促进提升人均受教育年限。 三、制定了《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七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推动不断提高教育普及程度,预计2021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1%、95%、91%、42%左右。 |
规划处 |
2 | 办好数博会、酒博会、茶博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重大开放活动 | 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大数据局、贵州省贸促会 | 总结2021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 (1)完成交流周有关活动总结和成果统计; (2)督促并完成全年不同时段活动; (3)召开交流周工作总结会; (4)梳理交流周成果清单并督促抓好落实。 |
一、9月24日以“知行合一,共建可持续发展合作的教育愿景”为主题的2021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以下简称,交流周)在贵州省贵安新区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永久会址开幕。2021年交流周包括开幕式和24项配套项目活动,以及全年不同时段举办的30余个项目活动。其中,开幕期的24项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涵盖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一带一路”教育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青少年交流等领域。中国、东盟国家以及白俄罗斯共和国、乌克兰等特邀伙伴国的线上、线下嘉宾代表约2400余人参会; 二、10月11日下发文件,收集交流周活动总结和成果统计,10月18日报送2021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总结报告。 三、指导、跟进、督促完成“中国-东盟文化艺术教育发展论坛”等7个全年期项目活动 四、11月19日召开了2021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总结会暨2022工作启动会,对2021交流周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筹备启动2022年交流周项目活动。 五、2021交流周开幕期间围绕教育可持续发展合作、后疫情时代的教育交流与合作、青年创新创业、青少年跨文化交流、创新人才培养、语言文化交流等主题共举办配套活动24项,举办深化东西部协作和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内部活动5项;校际、校企间签署合作协议或备忘录(达成合作意向)72份;建成实体化成果项目3个,成立合作机制联盟(中心)7个;10所985、211高校支持和帮助贵州高校办学发展;7个教育部及直属单位帮助有效提升贵州教育国际化水平;2个国际组织和10个东盟国家教育机构深化与贵州合作意向;涉及2021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相关新闻点击量突破2500万人次。 |
中国-东盟秘书处办公室 |
3 | 推动贵州科学城、花溪大学城联动发展,推进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 依托花溪大学城相关高校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与贵州科学城、贵阳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成果对接机制,推动花溪大学城的科技成果到贵州科学城、贵阳国家高新区转化落地;力争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获科技部批复建设。 | 一、支持贵州大学申报部省合建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投入实验建设经费100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和高层次人才引进; 二、拟投入经费340万元,设置“贵州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联合基金项目”29项,其中支持科学城贵州医科大学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5项100万元,推动花溪大学城各类高层次科研平台开放共享,促进高校间的联动发展; 三、下达经费研究生教育和高校内涵建设经费5000余万元,支持花溪大学城高校的重点学科建设。 |
科技处 |
4 | 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义务教育公办强校计划,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普通高中示范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就业紧密衔接。实施高校提升行动,加强一流学科建设,做强贵州大学。发展特殊教育、民族地区教育和民办教育。 | 省教育厅 | 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国家认定工作;实行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制度;创建500所优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启动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总结年度职业教育工作;印发《贵州省本科人才培养提升计划》;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 一、1月启动全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制定《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实地到望谟县、紫云县等10个试点县(市、区)实地调研、指导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实地督导评估及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回头看”工作。 二、3月印发《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的通知》到各市(州),6月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填报2021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月报表的通知》,要求各地从6月开始,每月上报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月报表,截至目前,年度目标任务基本完成。 三、启动实施公办强校计划。通过启动优质均衡、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管理、提质课程教学、实施强师工程、开展教育科研、发展校际联盟、借力师范院校、培育种子学校和做好评价监测等十大行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计划,培育一大批办学方向正确、办学条件达标、学校管理规范、师资队伍优良、质量全面提升、学生全面发展的优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2021年已遴选502所公办强校计划项目校。 四、提升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一是通过专题讲座、研讨交流、观摩学校等方式,围绕特殊教育学校有效教学管理、开展特色创建、培智学校教学质量评价等内容,对全省77所特殊教育学校教导主任开展了能力提升培训,提高特殊教育保障能力。二是运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监测系统,要求各市(州)初核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并实时观测系统数据,对未安置率稍高的市州进行提醒,要求复核,严格落实“一人一案”,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率达到99.59%。三是2021年下达特殊教育补助资金5770万元,用于部分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开展特殊教育培训等。 五、示范性高中评估工作。一是组织相关学科专家10余人积极参与我省示范性高中升类评估指导工作,共到我省各市(州)9所评估学校通过开展听课、评课、教学视导等,认真做好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高中的评估工作。二是修订了《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评估体系设8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党的领导、办学方向、学校治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发展、 示范引领),32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每个三级指标各包含2个评估要素,进一步推动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三是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暨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对照《贵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21 年修订稿)》《贵州省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试行)(2018 年稿)》要求,结合本地普通高中情况,提出申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申请,按照相关评估方案规定程序进行申报。11月23日到12月3日对省级一类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复查。12月13日-16日,对今年新申报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开展现场复核工作。 六、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服务32个产业链人才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构建了以三大产业为核心,以铜仁职业技术学院、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为牵头单位的32个产业链人才培养体系,增强了职业院校与地方产业的适应与融合,并通过《贵州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链发展能力评价体系》的制定,明确要求职业院校要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吸引企业人员进校讲学,合作共建专业课程、实训平台、员工培训基地等,为进一步做好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保障。 七、5月6日已经完成印发《贵州省本科人才培养提升计划》文件。 八、全省审批备案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2352所,截止11月26日,其中:正在营业695所,占比29.55%;暂停营业97所,占比4.12%;压减1560所(其中:转型320所,注销1240所),压减率66.33%;营转非760所,占比95.96%(除以正在营业、暂停营业总数);资金监管1074所,占比96.58%(除以正在营业、暂停营业、转型的总数);使用示范性合同文本1085所,占比97.57%(除以正在营业、暂停营业、转型的总数);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违规广告1573处。 九、检查评估:针对“双减”工作推进中重点问题、受广泛关注的焦点问题、网络舆情反映的突出问题,先后到黔东南、铜仁、毕节、黔西南等地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症结和原因,调研“双减”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和指导“双减”工作落地见效,挖掘经验做法,了解困难问题,听取意见建议。9月13日至17日,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联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省纪委省监委第二十三组、二十二组、十七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等四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11月1日至11月6日,《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教育厅 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全省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双减”等六项工作的督导。 |
学前处 基教处 职成教处 高教处 民教处 监管处 |
5 | 启动实施“强师工程”,继续实施“阳光校园 智慧教育”工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 省教育厅 | 完成“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组织实施“国培计划”、教师师德师风专项培训项目。 | 一、6月14日,经省政府领导同意,印发了《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强师工程”的实施意见》(黔教发〔2021〕25号)。 二、完成“特岗计划”教师招聘,2021年招聘“特岗计划”教师6974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5597名、实施地方“特岗计划”教师招聘1377名。 三、实施“国培计划”,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272亿元,培训教师5万人次。 四、6月14日,印发《贵州省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围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防止校园性侵等开展集中整治或专项治理。加大对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查处力度,对教师队伍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对部分地区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网络举报进行了集中暗访、督促整改和提醒约谈,对市州、县区有关教师师德师风的举报信访进行了重点督办。 |
教师处 信息中心 |
6 | 加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失独家庭、残疾人关爱服务。 |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 | 总结全省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精准康复服务任务完成85%,下达中央和省级特别扶助金和抚慰金,总结失独家庭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情况。累积完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3500人;完成残疾大学新生摸底调查工作并确定资助人员;下拨阳光助学补助资金;累积完成5000户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 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六一儿童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深化“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教育的通知》,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利用六一儿童节有利时机,充分了解儿童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通过多种方式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特别要关爱帮助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残疾儿童。开展“同在蓝天下˙携手共成长”暨“圆梦蒲公英”留守儿童公益夏令营活动,通过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防军事教育、劳动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实践活动,使参与活动的儿童在实践中全面发展,传承红色基因,当好红色传人。 | 基教处 资助办 |
7 |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 | 省教育厅 | 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0所。 | 综合采取月报台账、“目标云”系统周调度、实地调研督导、市(州)交叉检查等措施,高频调度督导,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项目地保质保量抓好项目建设管理。目前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项目已全部达到主体完工以上,其中完工79所、主体完工21所,提前完成年度主体施工以上的既定建设目标任务。 | 规划处 |
8 | 选聘100名各类“产业导师”助推乡村振兴。 | 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 | 对科技特派员服务情况进行年度考评。完成选聘100名各类“产业导师”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 为进一步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我厅围绕全省特色优势产业,推行“产业导师”创新举措,今年选聘首批100名产业导师,其中,农业现代化类56人,新型工业化类10人,新型城镇化和旅游产业化类产业导师34人,出台了《省教育厅关于提升高校创新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指导意见》等产业导师系列文件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点赞,被《贵州改革工作动态》2021年第41期收录,同时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转载和《人民日报》《天眼新闻》等多家媒体报。 | 科技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