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推进目标表

发布时间: 2022-07-20 15:03 字体:[]
序号 标题 目标任务 牵头
单位
二季度进度目标 二季度推进落实情况 任务自评
16 一、主要工作目标 16.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0年。 省教育厅 编制2022年普通本专科、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研究制定《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工作规划》(暂定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公布中职招生资质名单。 1.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填报2022年度学前教育发展目标任务月报表的通知》。
2.印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推动实现到2025年全省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的目标,提高我省平均受教育年限。草拟《全面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2022-2025》。已草拟指导各地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意见的通知,拟于6月份印发。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严格落实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管理。
3.5月31日,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贵州省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通知》公布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167所。
完成
63 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夯实经济发展根基 63.加强创业指导引导,打造众创空间、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孵化平台。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印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机构,学校要以实践教学基地和科技园为依托,积极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践基地服务。完成20家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现场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完成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调研工作。 1.6月22号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积极建设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实践基地服务
2.起草完成《贵州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代拟稿)》,目前已经厅党组会审议通过。
3.召开2022年第八届贵州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进会,安排部署2022年赛事相关工作。
4..开展了第十五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遴选工作。
5.启动2022年贵州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
完成
117 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 117.继续办好数博会、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等活动,精心筹办2022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 省大数据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 举办数博会。起草国际山地旅游暨户外运动大会总体方案及相关子方案。推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筹备工作,做好嘉宾邀请前期准备,结合疫情情况拟定交流周全年期线上、线下重点项目实施方案。起草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总体方案,筹备召开第一次秘书长会议。 1.受疫情影响,数博会线下活动全部取消。
2.初拟2022交流周重要嘉宾邀请计划和东盟国家教育部长邀请函;前期已与省委宣传部沟通联络,确定2022交流周新闻发布会召开计划,并初拟了2022交流周宣传工作方案(讨论稿);
3.报批请示内容已征求外交部、教育部意见,无异议,现报省政府审定后会签外交部、教育部;
4.共收到自主承办项目76个,召开了2022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项目评审会,初步确定2022交流周开幕期、全年期举办项目活动;
5.根据各方要求细化、调整2022交流周总体方案。
完成
128 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 128.推动中职、高职本科职教协同发展,支持部分高职院校在优质专业举办职业本科教育。 省教育厅 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计划,下达高校招生计划,明确高职院校举办专升本教育招生任务。 1.5月26日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贵州省职业院校2022年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名单的通知》“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培养模式高职院校39所,计划培养规模54480人,牵头5年一贯制培养模式高职院校8所,计划培养规模1400人;
2.专升本联合办学高职院校21个、本科院校26个,提前摸清底数,协助省招生考试院完成专升本考试组织工作。指导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制定办学达标整改方案。
3.印发《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贵州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的通知》,下达我省高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计划共15171人。
完成
129 六、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动力 129.加快实施“技能贵州”行动,做好“粤菜师傅”等协作培训,打造“贵州技工”“贵州工匠”“贵州绣娘”等品牌。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持续推进“技能贵州”行动,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组织开展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全省186所职业院校积极组织师生参加技能大赛,在认真举办校、县、市(州)三级比赛的基础上,共选派5094名选手(比去年增加1034名)参加了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其中教师359名,学生4735名。 完成
165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65.围绕各阶段教育发展需求,大力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七大提升工程”。 省教育厅 督促各地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建设,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编制完成《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工作规划(暂定名)》《全面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专项规划》,指导各地做好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开展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工作,下达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优化并启用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公布中职招生资质名单。 1.督促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经组织项目申报、不断沟通衔接和书面征求意见,确定并印发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清单,分解下达建设任务,明确推进目标要求,并采取会议调度、实地调研督导等举措,密集部署调度督促各地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民生实事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主体完工28所、主体施工44所、基础施工28所。
2.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及复查升类工作的通知》,目前正在组织专家对49所幼儿园开展省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
3.一是印发《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实施小学入学年龄统一未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报送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专项规划的通知》,推动实现到2025年全省小学入学年龄统一为年满6周岁的目标,提高我省平均受教育年限。二是印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明确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的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度控辍保学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的通知》,强化精准移交和闭环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一是印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明确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大班额的工作举措和目标任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6月17日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暨复查升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目前申报工作正在开展,预计7月底前汇总收集相关申报材料。三是已起草《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征求意见,年底前完成印发。
四是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严格落实招生计划,规范招生管理。
五是全面启用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并对各市(州)使用工作进行培训。
5.5月31日,联合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贵州省2022年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的通知》公布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167所,下达中职招生任务23.4万人(其中技工院校招生45830人)。组织完成劳动力人员摸底,并确定29.58万人的年度劳动力人员培训任务,一是组织相关专家完成职业技能学历双提升工程文化基础教材编写并拟印发。二是组织专家对专业课教材进行编写。
6.联合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起草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目前正进行部门会签。
7.6月24日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2022年我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738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6400名(比2021年增加400名)、地方“特岗计划”980名。制定《贵州省“国培计划—强师工程”试点县教师培训规划(2022-2024)指导意见》,总结分析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开展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需求调研,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
8.制定了《贵州省“国培计划(2022)”项目评审工作方案》,5月13日组织对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进行评审。评选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我省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9.委托指导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对我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摸底;继续第8年举办“四有”“三者”好老师千人大培训,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时进行整改。
完成
166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66.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普通高中示范特色多元发展。 省教育厅 出台《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暂定名)》;召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座谈会;开展2022年示范性普通高中申报工作。 1.联合十二部门共同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
2.5月中旬,深入遵义市和毕节市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召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座谈会。2021年遴选贵阳市白云区、遵义市赤水市、毕节市黔西市和黔南州荔波县作为全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6月17日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暨复查升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目前申报工作正在开展,预计7月底前汇总收集相关申报材料。
完成
167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67.持续推进“双减”工作。 省教育厅 针对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制定标准,明确主管部门,并严格审批;遴选一批作业管理典型案例。 先后召开2022年春季学期基础教育业务工作会、基础教育工作调度会、全省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部署视频会议,联合团省委印发《关于贵州共青团协助教育系统开展“双减”工作的通知》,充实课后服务力量,丰富课后服务内容。联合省文旅厅、省文物局印发《关于利用文化和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的实施方案》,助力学校课后服务。
下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典型案例的通知》,遴选一批作业管理典型案例。
完成
168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68.强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省教育厅 督促指导高职院校做好“订单班”毕业就业工作。 5月21日,印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全省职业教育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会的通知》,召开全省职业教育重点工作部署会,督促指导全省高职院校订单班就业工作 完成
169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69.稳步推进省属高校布局调整优化,加快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新校区建设。 省教育厅 督促指导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州财经大学及项目代建单位开展场地勘察、清表及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 督促指导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理工学院、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加快编制初步设计报告,及时报审发改委审批。
目前,贵州医科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已获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贵州理工学院正在编制完成初步设计报告,近期将报省发改委审批。
完成
170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70.加强与高水平大学交流合作。 省教育厅 与上海交通大学商议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 协议已经通过省政府审定,待领导批示后与上海交通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因上海疫情原因,暂时无法签署协议。) 未完成
171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71.持续支持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 省教育厅 草拟支持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的相关经费预算。 已完成贵州大学“双一流”建设的经费预算。 完成
172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72.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省教育厅 推进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启动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重大调研课题研究 申报的《贵州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运行机制研究》已列为2022年度中共贵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调研课题,获得立项。 完成
173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73.深入推进“强师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和教学能力建设,切实保障教师工资待遇。 省教育厅 印发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文件;制定“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对2022年教师培训项目进行评审;对师德师风建设进行调研检查。 1.6月30日印发《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
2.制定《贵州省“国培计划—强师工程”试点县教师培训规划(2022-2024)指导意见》,总结分析2021年“特岗计划”实施情况,开展2022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需求调研,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6月24日印发《贵州省2022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2022年我省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7380名,其中:中央“特岗计划”6400名(比2021年增加400名)、地方“特岗计划”980名。
3.制定了《贵州省“国培计划(2022)”项目评审工作方案》,5月13日组织对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进行评审。评选人民教育出版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作为我省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承担单位。
4.委托指导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对我省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摸底;继续第8年举办“四有”“三者”好老师千人大培训,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培训。对省委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时进行整改。
完成
195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195.努力解决群众入园入学烦心事,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遴选培育公办义务教育强校计划项目学校1000所。 省教育厅 督促各地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组织各市(州)遴选上报公办强校计划项目校候选对象。 1.已确定项目清单并分解下达建设任务,督促推进项目建设,91所项目场平以上施工建设。
2.印发《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强校计划项目学校培育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对公办强校计划项目校的培育工作。
完成
205 九、用心办好民生事业,确保发展成果人民共享 205.加强农业科技服务,选派2000名科技特派员赴基层开展服务,选聘180名各类产业导师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签订科技特派员工作协议;以县为单位组建科技特派团,实现科技服务覆盖所有乡镇;指导市州开展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完成选聘180名各类产业导师。 1.已于4月完成选聘200名各类产业导师助推乡村振兴和产业发展。
2.5月下达产业导师引导性经费300万元,超额完成任务。
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