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省城乡教师实行刚性交流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并把教师资源配置作为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部分。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均明确提出,要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按要求我省将此项工作,作为2014年省人民政府推进教育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出台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号),要求相关部门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轮岗教师机制的要求,省教育厅牵头,到全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在2014年8月11日,制定出台了《省教育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推行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黔教师发〔2014〕241号)(以下简称《意见》),各地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落实工作经费,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校长教师轮岗交流的常态化、制度化,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加快工作推进进度。《意见》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用”管理机制
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导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和调配制度”精神要求,建立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管理、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等机制,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力度,加大农村中小学优质教师补充。
二、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
(一)明确交流对象:在同一所学校(小学以完小为单位)工作满6年及以上或学校学科岗位人员结构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以及任职满两届(每届一般3-6年,具体年限依隶属关系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确定)的校长列为交流对象,其他校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根据实际暂不纳入当年度交流对象范畴。校长、教师每年交流人数原则上在应交流对象的10%以上,其中参加交流的骨干教师比例不得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要率先纳入交流对象范畴。原则上新招聘教师要先到农村学校任教。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交流时间一般教师不少于2年、校长不少于一届。在同一所学校工作不满6年的教师和任职不满一届的校长,以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不足10年的教师,原则上可不参与交流。
(二)创新交流方式: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志愿相结合原则,通过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性交流、校级协作交流、岗位竞聘交流、个人申请交流等多种方式相结合。重点引导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通过推进常态化、科学化和合理化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促进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校长教师交流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交流人员应于每年8月15日前安排到位。
(三)完善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力度,要求各地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和师资均衡配置需要,采取改建、新建、租借等多种形式,加快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解决轮岗交流校长、教师的住房问题。
二是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激励机制,在教师保障性住房、各级各类评优表彰、职称评聘等方面,对长期在边远农村工作的校长教师,以及主动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教师的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方探索建立阶梯工资制度和交流轮岗教师津补贴制度,根据实际适当提高边远地区、民族地区教师工资水平,或对自愿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发放津补贴,鼓励骨干教师、优秀教师长期留在边远农村学校任教。将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纳入省教育“9+3”计划、各级党政领导政府教育督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评估、反馈机制,不断完善教师校际交流工作,妥善处理教师工资、人事关系县级管理与学校实施教师日常管理、教师校际交流与学校办学特色传承的关系,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和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三是充分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导向作用,实施城镇学校教师农村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支)教经历,并对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青年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的任(支)教年限进行适当增加。
四是加大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以及各级教师培训计划的作用,加大农村学校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大力开展校本培训,推进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教师提升业务水平。建立符合后备干部成长规律的选拔培养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后备力量培养工作,将优秀的年轻教师、特岗教师纳入重点培养对象。
五是加强对轮岗交流校长教师的关心关爱,要加大对此项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统一校长教师思想认识,切实解决教师交流中工作、生活等困难,对因病、孕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不纳入交流范畴。参与过校际交流的教师退休时,由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其在当地曾任教的一所学校,为其提供退休管理和服务,切实解决参与轮岗教师校长教师的后顾之忧。
针对你《建议》所提出的其他很好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逐步充实完善到我省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中,确保我省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贵州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gzsedu_ym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