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8-07-26 15:14 字体:[]

秦主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有计划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建议

我厅高度重视扩大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每年年初即下达《年度中职招生任务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分解下达中职招生任务,要求各地落实普职比大体相当要求,实行初中毕业生整班移交制度,将不能升入普通高中的适龄青少年全部纳入职业教育。积极引导、鼓励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的返乡农民工、城市下岗失业和待业人员、复转军人都能注册入学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为确保扩大办学规模,我省对中职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实行免试注册入学,对贫困生按要求应助尽助,确保不因贫失学。从实施情况看,近年我省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逐年扩大,每年均完成中职招生任务30万人以上(含外省学校在我省招生数),推动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升到87%,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较好的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学有所教的需求。但因中等职业教育不是义务教育,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部分未升入普通高中的适龄青少年经宣传、动员仍不愿入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没有法律政策依据要求其必须入学。

二、关于加大对地方职业学校投入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对地方职业学校的投入,近年全省各级投入200余亿元,并压缩全省党政机关行政办公经费的5%(2016年开始提升至6%)主要用于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实施了教育“9+3”计划,中职“百校大战”,示范职业院校创建等,清镇职教城、毕节、遵义、铜仁等市职教园区先后建成办学,引领带动了全省职业教育发展。目前,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增加至43所(其中地方院校24所),全部达到国家规定办学标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由225所调整优化为213所(其中地方学校172所)。但由于职业教育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其投入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因此,自教育“9+3计划”和中职“百校大战”任务完成后,省级财政主要确保省属职业院校的投入,对地方院校的投入我省也通过中央资金按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近年投入地方院校每年约5亿元。2016年我省出台中职、高职生均拨款制度,要求各级财政按要求落实对职业院校的投入,2017年各级财政已落实对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对中职学校生均拨款按要求将在2020年全面落实。此外,根据我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2020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须调整压缩到140所左右,因此,各地按照事业发展规划对部分规模小、办学效益差的学校也逐步减少投入。

三、关于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议的建议

“十三五”以来,我省一直以打造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专业化“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为总体目标,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我厅牵头草拟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对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全面的规划,以切实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开展职业院校教师“四有”“三者”好老师专题师德培训。二是对高层次教育人才、职业院校紧缺急需的技能型、双师型教师、高等学校紧缺急需的专业教师,开设招聘“绿色通道”。职业院校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竞聘时,重点评价其职业素养、专业教学能力、社会服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生产一线时间经验。三是加大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实施力度,从贴近教师专业发展需要,符合教师成长规律,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角度,开展教师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继续与天津职业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第二轮职业院校教师顶岗置换项目,大力推进青年教师跟岗研修、“双师型”教师培养、管理干部提升、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等新模式培训项目,为各级各类学校转内涵、提质量提供合格的师资队伍保障。四是按国家相关要求,定期表彰奖励一批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在评选数量中专门单列职业院校指标。

四、关于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的建议

贵州省委、省政府重视发展民办职业教育。2011年,出台了《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大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11﹞25号),在解决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办学用地、师资队伍、经费运营”等方面作了探索。在财政扶持方面,设立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自2012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含职业教育)发展。在办学用地方面,对新建、改扩建民办学校用地,按照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但不得擅自改作其他用途。在教师队伍方面,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和公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制度,符合条件的民办学校教师退休后享受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同等待遇,着力解决“招不来留不住好老师”问题。在收费方面,放开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自2015年起,我省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由学校遵循公平、公开、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确定,到同级物价部门登记并公示后实施。

目前,国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了《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配套文件精神,我厅正组织人员起草《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许可及监督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在此过程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充分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出台我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五、关于建议平安校园的建议

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作出了一系列工作部署,一是建立健全了一批固基础、管长远的长效机制。二是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出台了《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和指导性文件。三是健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联合部署、联合检查考核、及时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并继续推行公检法司政法部门委派校园法制副校长制度,让法制进校园,学校普法全覆盖。

省教育厅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