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1-09-07 14:41 字体:[]

覃克信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技术教育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职业教育有关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连续9年压缩各级党政机关行政办公经费的5%以上办教育,落实中高职生均拨款制度,全省投入200余亿元实施中职“百校大战”,投入190余亿元建设贵州清镇职教城。通过集中攻坚,贵州职业教育旧貌换新颜,目前,全省高职院校46所、在校生39.5万人;中职学校200所(中职185所,技工学校15所)、在校生50万人(中职43万人,技工学校7万人);专任教师总规模达3.38万人。形成以黔中经济区清镇职教城为核心发展体,黔北经济协作区和毕水兴能源富集区职教园为两翼,黔东南、黔南、黔西南文化旅游区和部分县级职教中心为节点的“一体两翼多节点”职业院校空间布局;组建了全省范围的32个产业链人才培养服务体系;并深入实施中高职协同计划,构建了以36所高职院校为牵头单位,联合100所左右的优质中职校一体发展的协同发展模式,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发挥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优势,促使我省各职业院校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办学条件

一是严格执行《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及时了解各地生均拨款制度落实情况,定期统计各地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二是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并从2021年起至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三是做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承接建设工作,积极协调支持经费,加大政策供给,并将《行动计划》与“十四五”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改革发展任务落地,切实提升我省职业院校办学条件。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师资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破除身份、年龄、学历、资历等障碍,鼓励支持行业与企业的特殊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二是严格执行《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要求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 (含具有高级技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确保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50%以上。三是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进企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同时,联合省人社厅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教师互派、互聘、互评。四是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推动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双向流动,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五是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三)加大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力度,提高办学质量

一是以校企双元育人为着力点,积极探索贵州“双元”育人模式,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利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企业共同举办非营利性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办学机构,鼓励公办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共建非独立法人的产业学院。二是依托贵州大型国有企业及产教融合企业,开展“百企引领”和“双高引领”产教融合工程,鼓励贵州优质职业院校与本土国有大型企业联盟、与区域行业发展联合、与当地园区发展联结、与贵州主导产业联动、与城乡融合发展联袂,建设一批对接核心产业链、辐射区域发展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打造一批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服务特色产业优质专业品牌。探索以订单班为导向,通过校企深度合作,培养一批“黔匠”人才。三是系统化加强各学段之间的贯通培养。在继续做好中高职协同发展、中高职贯通培养的基础上,各相关高职院校借助“专升本”联合培养机遇,探索高、本贯通培养模式,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