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光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建议》(第213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于5月9日向省大数据局去函,征求相关事项会办意见。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政务数据融通方面
(一)推进自建业务系统融通应用。为推进全省审批系统的业务融合,我厅会同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整合自建业务系统,推动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一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资格审查平台。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资格审查平台上线应用后开展同贵州政务服务网的融合对接,省数据共享专班做好技术保障工作。二是贵州省招生考试院自学考试报名系统。我厅通知各市州区县级领取标准事项,同时提供“整体兼容”转入地址供各市州区县维护到各级事项网上申报地址中;待正式业务办理后,及时将办件数据同步至贵州政务服务网向申请人展示。三是中国教师资格网。我厅牵头梳理需要融合对接的7项政务服务事项与贵州省事项对应关系,并以国家目录为准进行变更,确认相关事项业务表单和业务流程后反馈至省数据共享专班。四是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我厅普测中心与国家语委沟通,明确“普通话测试资格证书”应用服务接口是否可以链接,及时向省政务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信息,供省内政务服务完成共享应用。
(二)积极落实省级数据交换管理。一是我省统建信息系统均部署在云上贵州云平台,我厅已配合省大数据局完成上云信息系统整合,无须进行自建专网整合。二是关于制定数据目录体系规划,细化数据分级确权,教育部已有对数据进行分类的文件,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将进一步深入研讨,会商相关处室(单位)进行研究部署。三是我厅数据已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相关数据共享工作,包括学校、学生、教师等相关数据,其他部门可在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申请。我厅已于2019年12月印发《教育数据共享交换管理暂行办法》。
(三)不断推动完善网络支撑能力。为满足审批系统整合共享的要求,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省大数据局不断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和业务专网互联互通,为全省审批系统大联通创造条件。采用取消物理线路向电子政务外网迁移整合和保留物理线路与电子政务外网融合互联2种方式,实现非涉密专网与政务外网融合,形成一条非涉密专网与政务外网从互联互通到整合迁移的技术路线。
(四)不断完善数据共享调度机制。省大数据局制定印发《贵州省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推进数据有序共享实施方案,推动政务数据有序高效共享。不断健全数据共享调度机制,设置省市县三级数据专员并负责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和数据共享开放服务工作,形成“数据使用部门提需求,数据归集部门做响应,数据共享管理部门保流转”全省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调度体系。目前,省市县三级政务部门共有数据专员3985 人,包括省级 682 人、市级 1291 人、县级 2012 人。
二、关于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方面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发布后,我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有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对标清单明确权力边界。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国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厅动态调整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行政给付等共计31条权责事项,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后,已于2022年底对外公布并实施。二是审批服务标准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要求,及时梳理行政许可教育类子项清单,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认领省市县三级子项目录、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对31条权责事项的79个子项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征求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建议,完成了从省级层面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整合,实现了标准化事项省市县三级统一。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改革。对“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含港澳台)合作办学机构或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审批”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优化审批服务,推进减证便民。在“教师资格认定”、“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中外项目”2项审批事项中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推行容缺审批。
(二)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一是优化审批流程和服务。我厅作为省“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一,认真落实政策要求,按照能上尽上的原则,继续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一件事一次办”“五个通办”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三减一降”,在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和实施规范的编制中,调整规范办事流程和申请材料,压减承诺办结时长,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和服务规范化、便利化。二是落实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范围“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等部署,我厅对政务服务事项数字化运行情况进行梳理,明确事项支撑系统和业务办理模式。对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公布的事项,均已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事项清单管理系统”中进行发布。对其中部分过于复杂且涉及部门多、办理时间长、存在特殊环节的标准化事项(如学校设置审批等业务),我厅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综合受理系统配置特殊环节,通过综合受理系统完成线上流程的办理,实现教育业务的全流程线上可办。三是积极推进证照同步制发。我厅根据国家下发的电子证照清单,确定由贵州省内制发的证照,同时按照“纸质证照与电子证照同步制发应用70%的要求”推进教育行业证照制发工作。推进“25、30年教龄荣誉师资证书”数据共享,提供证照模板,并于贵州政务服务网电子证照参照证书模板加盖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专用章。提供“开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接口和模板,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完成证明开具。
我厅高度重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放管服”改革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明确专门处室牵头,强化统筹协调,组织学习《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教育领域“放管服”工作着力点和目标点。在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特别是省大数据、省政务中心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帮助下,顺利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放管服”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国办要求,加强与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省大数据局、省政务服务中心的深入沟通,进一步推进全省审批系统的业务融合,加快整合自建业务系统,推动与贵州政务服务网深度对接。同时,对照国家部委编制的实施规范要素,完善行政许可事项的大项、子项、办理项三级编制,同时加快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3年6月底前完成事项关联,完善实施机关、办理时限等个性化要素,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