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忠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向上争取推动修订<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2002年)等行业标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随着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高考综合改革等的启动、实施、推进和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对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提出了新挑战、新需求。结合各地普通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开展及师生学习、工作、生活需要等实际,2002年、2008年国家分别发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存在不能完全适应当前教育事业改革发展需要的情况。
为推进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与教育事业改革需要的协调发展,国家已多次组织开展了相关工作的调研、测算和征求意见,目前国家已组织编制修订完成《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送审稿)》,整体调整提高了校舍数量、面积等指标标准。2023年3月中旬,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标准专业委员会组成调研组来我省调研时,省教育厅对我省中小学建设标准有关情况作了专门汇报,并积极争取呼吁国家尽快颁布施行《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统筹推进城乡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统一。在新修订标准未发布施行前,各地可依据现行标准,结合教育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统筹确定学校建设标准,确保满足教育教学改革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