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馨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县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对县中扶持力度,补齐县中发展短板”问题。
(一)“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改革,设立普职融通示范性综合高中,优化县域高中阶段教育格局”。
一是实施县中提升计划。为整体提升我省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2022年9月省教育厅联合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公安、医保、税务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核心任务,对推进县域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进行了规划和部署,提出了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招生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学管理4项重点任务和18条具体措施,明确到2025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基本健全,薄弱县中办学条件基本改善,公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机制全面规范,教师补充激励机制基本健全,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二是创建示范性(特色)普通高中。为发挥示范校引领作用,推动普通高中全面提升教育质量,我省2001年启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127所学校先后被评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同时,为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特长的发展,2018年启动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工作(涵盖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学科建设、学校德育、国家课程实施、校本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校本研修、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文化教育、国际教育、学生学业发展、学生技能与特长发展、学生社会参与共18个领域),截止目前,全省20所学校纳入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建设支持计划,18所学校通过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第一次评估,构建了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发展的格局。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普职融通示范性综合高中。为促进高中阶段普职教育协调发展,2015年印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督〔2015〕7号),支持各地各校开展志愿填报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学科互学、结对互通的普职互通试点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择优公示后选拔,并控制在中职学校当年招生人数的2%以内。学籍互转后,原学校学籍予以注销,学生在原学校享受的各种国家政策性资助也同时相应取消,到转入学校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资助。2015年以来,全省普职互转学生达6000余人,为学生提供升学和就业同步发展,培养既有扎实文化基础知识,又有专业技能标准的综合型人才。
(二)督促“生均公用经费等教育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号)精神,目前我省普通高中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地方所需财政补助经费主要按照隶属关系等由省市县分别承担,省级财政通过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对市县给予支持。
为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我省不断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2021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有关要求,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提高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黔财教〔2021〕220号),明确要求: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应达到1000元/生·年。二是统筹财政资金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我省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统筹省级财政资金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投入支持力度。据统计,2020-2022年,我省共统筹中央、省级资金31.84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齐发展短板。三是严格高中经费到位及执行管理。根据预算一体化管理有关规定,省级教育、财政部门在拨付普通高中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时严格按照一般转移支付时限及时下达各地。执行中,省教育厅通过按月通报教育经费到位及执行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和约谈会、致函政府督办、实地调研督导、实行罚劣奖优等多措并举督促各地优先保障教育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2022年又将“基础教育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纳入对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地切实履行教育支出责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等教育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积极争取和统筹相关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各地有序推进县中标准化建设和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优化县域高中阶段学校布局、扩容增效;继续加大对各地教育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的督促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切实将有限的教育资金用到急需处,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县域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规范招生秩序,严控“掐尖”招生”问题。
省教育厅印发的《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各地要落实指标到校要求,合理确定每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要求,进一步调减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州)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跨县招生计划数,进一步调减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数,确保到2024年全面实现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明确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严禁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省教育厅将严格落实招生“十个严禁”,强化招生管理,规范各地各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推进“建立招生录取库比对机制、严格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严禁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格转学审批”等政策,全力稳定县中生源,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推进县中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优化教师队伍配置,稳定县中教师队伍”问题。
县域普通高中在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寄托着广大农村学生对接受更好教育的美好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县中办学资源得到显著扩大。2022年,贵州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从改善办学条件、规范招生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提出工作举措,不断健全县中发展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整体提升县中办学水平,逐步缩小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教育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坚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县中办学水平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聚焦立德树人、专业提升、骨干培养、体系建设四个方面,实施“铸魂”“提能”“薪火”“强根”“增效”“建强”六项行动,实施“强师工程”,打造一支高水平教师队伍,为全省教育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1年以来,省教育厅分别组织了普通高中新课程新高考改革专题培训、“五育并举·融合育人”高中骨干教师培训、普通高中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高中理科学科竞赛教练员能力提升培训、高中理科教师专业能力素养提升培训、高中思政课教师培训、高中英语教师培训、高中教研组长培训、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版)培训、高中校长能力提升培训、以及强县中高中教师队伍整县推进培训等各类高中教师、校长培训项目,累计培训超过1万人次。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师编制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优化学科结构,配齐配优县中教师,为实现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四、关于“稳步推进部属和省内知名高校托管帮扶,促进办学水平整体提升”问题。
一是加强县中校长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县域高中由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负责,省教育厅加大对县中校长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设立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每年组织新任职校长开展不少于15天的任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任职培训证书。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开展高中校长教师专项培训,围绕校长领导力、教师专业发展开展各类主题培训。今年以来,在中组部、教育部的统筹下,广东省选派20名校长到我省20所县域普通高中任校长,开展组团式帮扶。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充分利用好组团式帮扶和校长教师交流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优质学校校长到薄弱学校进行交流和帮扶,帮助和带动县域高中校长队伍建设。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在县中校长统筹配置和管理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二是推进普通高中教师对口帮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我省印发的《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对县中托管帮扶作出了具体安排。2022年以来,广东省选派53名高中学校中层干部和专任教师到我省20所县域高中开展组团式帮扶,我省也从省内优质高中选派117名优秀教师参与到组团式学校帮扶,已争取到办有附属中学的教育部部属高校托管我省5所县中。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抓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县中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县中教育质量,持续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水平,促进县域高中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