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22 14:29 字体:[]

余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均等化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师是教育的第一资源,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让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责所在。

一、关于加大投入力度的建议

(一)在硬件投入方面。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质量中国教育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推进教育数字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为贯彻党和国家战略部署,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以下简称 “强师计划”),启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以下简称“协同提质计划”),实施“强师计划”,重点提升数字化转型背景下教育教学数据治理的基础能力,推进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协同提质计划”,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整体提升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办学水平,从源头上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广州视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希沃)联合启动实施“希沃教师数字化能力提升支持项目”(下简称“项目”),向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协同提质计划”实施高师院校捐赠数字化硬件、软件及相关培训。

根据项目制定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名单,贵州20个县,分两批开展建设,第一批13个县须在2023年完成,剩余7个县规划在2024年完成。协同提质高师院校团组内,贵州3所高师院校建设在2023年完成。按照“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原则,拟定贵州实施计划,从“希沃教学装备捐赠建设”到“教师数字化教学教研能力提升研修活动实施”“走教教师‘网上走教’长效帮扶”“相关师范院校研习环境建设及教育教习运用”等方面工作,为推动中小学教师、师范生提升数字化教学素养和能力提供支持。

(二)在引进教师、提高待遇方面。创新中小学教师补充制度改革,各地继续不断加大教师补充力度,积极通过教师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公费师范生、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多种方式补充教师,特别是边远薄弱中小学以及音体美、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的补充。一是实施“特岗计划”,优先补充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以来,全省累计已招聘13.5万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总数的38.9%,特别是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师资得到有力补充,逐渐成为本地本校的业务骨干,有效改善了乡村教师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学科结构。在此基础上,我省在招聘中创新性实施地方“特岗计划”,专门用于招聘农村幼儿园教师。二是实施“三区支教计划”,每年全省选派160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支教。三是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在全省每年遴选300名左右优秀离退休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讲学。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方面

(一)在教师交流、待遇方面。一是常态化推进“县管校聘”改革。自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2〕20号)以来,各地教育部门会同编制部门根据学校发展、生源变化及教学需要等情况制定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方案,教育部门会同同级人社部门按照按照“统一标准、分类核定、总量管理”的原则,根据各县(市、区)教育资源布局规划调整情况核定学校岗位数量,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并对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科学规划设置,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办学质量、教师数量等综合因素,建立以区域内优质校(强校)为引领、薄弱学校为发展重点的学区集团化模式,为跨校竞聘打好基础。二是继续实施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采取定期交流、指导性交流、跨校竞聘、校际协作交流、对口支援、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乡镇(片区)学校走教等形式完善中小学教师交流机制,全面推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县域内交流轮岗。三是健全完善中小学教师权益保障机制改革。各试点区(市、县)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议事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决策的民主权利。四是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优化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高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聘任,进一步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推动职称评审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聘中小学一级或高级教师。重新修订了中小学职称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着力破除“五唯”倾向。严格教师准入查询,对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拟聘的所有在校内工作的人员全部开展入职前查询,严把入口关。2022年,我省被教育部列为全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平台试点上线工作试点省份之一。五是加强考核督导。出台《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纳入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目标考核,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参考,作为学校办学评估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确保教师队伍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在教师培训方面。我省教师培训按照国家做示范、省级抓骨干、市县负责全员、校级抓校本研修的工作思路,统筹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分层分类、分段分科、一体设计、递进发展”的思路,聚焦不同学段、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学科、不同类型骨干教师核心素养与关键能力,从发展目标、培训内容、实施流程、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分阶段、递进式、一体化设计,开展分层分类培训,促进骨干教师持续提升。以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为培育对象,针对不同发展阶段骨干教师特点与需求,分层设置培训内容,细化培训实施流程,重点做好诊断示范和研课磨课等关键环节,综合运用集中培训、在线培训、跟岗实践、送教下乡、导师带教、工作坊等培训形式,提升培训针对性与实效性,促进骨干教师专业发展,成长为学校和区域教育教学带头人。2023年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力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推进教师培训与现实教育教学需求一体化,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一是聚焦薄弱学科。统筹“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资金项目,实施理科教师专项培训,每年投入资金1000万元左右开展中小学理科教师能力提升、学科竞赛骨干教师培训,3年内培训2000名以上骨干理科教师,培育400名以上学科竞赛骨干指导教师。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实施整县推进培训,整合中央和省级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其余县的顺序,5年内对88个县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覆盖培训。通过分级培训方式,组织全省小学数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三是促进名师名校长作用发挥。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要通过师徒带教等形式每年至少结对带动3名普通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考核管理;完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考核标准,坚持任务驱动,加强管理考核,每个工作室要承担一定教师培训研修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内教师校长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不断优化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项目设置,坚持服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围绕全省教育重点工作,学前教育聚焦普及普惠、义务教育聚焦优质均衡发展和公办强校计划,普通高中聚焦高考综合改革和“强县中”。在项目设置方面突出“绩效使用、事业发展和集中使用”,不搞平均分配,实行“学科攻坚和区域攻坚”,立足现实问题解决和教师队伍长远发展,结合教师能力素养测试和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情况,在薄弱学科和重点区域下功夫,设置了“理科教师能力提升培训专项、英语教师能力提升专项、乡村校长教师(小规模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全员培训专项”等。同时,设置“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主实施整县推进培训专项、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普通高中教师整县推进培训专项”。服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设置“百校结对帮扶项目”,遴选50所优质中小学幼儿园实施“一对一”(1所优质学校结对帮扶1-2所薄弱学校)精准结对帮扶。开展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师“一专多能”培训。落实国家有关部署要求,设置党组织书记、思政课教师、新教材、特殊教育、“双减”、心理健康、教师信息素养、校园安全管理、民族地区国家语言文字能力提升等培训专题。2024年在全省遴选了30名中小学英语骨干教师、30名中小学校长到新加坡开展为期3个月的研修培训。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帮助和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