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5-07-03 10:36 字体:[]

袁晓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强职业教育助推三化同步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你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全国职业教育会议的有关精神和系列文件要求,我省高度重视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工作,抢抓工作机遇,认真抓好落实,正式颁布了《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据了解,这是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以来,首部重新颁布施行的职业教育地方性法规,对提升我省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具有贵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为及时传递贵州职业教育“好声音”,今年2月28日,省人大、省人民政府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同时,我厅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职业教育条例>的通知》,要求各地、各职业院校按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及时组织宣传学习,结合实际将《条例》实施好。
  
  二、职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我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2014年-2015年,省教育厅联合省经信委决定在全省建设一百个校企共建公共实训基地,并给予一定资金奖补。通过实训基地的建设,不断改善职业院校实习实训条件,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深化校企合作,切实增强职业教育的活力和服务产业、经济与社会的能力。
  
  三、为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满足推动我省“三化同步”的迫切需要,2013年,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教育“9+3”计划的意见》(黔府发〔2013〕1号),巩固提高9年义务教育,实行3年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文中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发展要建立多元投入保障机制。从2013年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部分、土地出让收益10%用于教育的部分、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要确保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职业教育;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得低于30%;农村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扶贫等经费也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与培训;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所属职业院校经费投入。
  
  四、以优化调整专业建设和课程设置为抓手,以改进人才培养方式为重点,大力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做特、做专、做精的要求,重点围绕我省确定的“5个100工程”和“四个一体化”、“五张名片”、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相对接的原则,科学配置教学资源,优化调整专业设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紧扣产业、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专业体系。2014年,我厅出台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地、各校在中职学校专业建设的过程中,要按照“做强主体专业,提升传统专业,拓展新兴专业”的思路,根据当地各职业院校专业基础、办学条件、特色优势及区域经济发展等综合因素,科学规划辖区内各职业院校主要专业建设和今后发展方向。
  
  今后,我厅将继续加强职业教育为三化同步服务的功能,大力做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教育教学的各项改革,使职业教育更加贴近经济、贴近社会,打造职业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


  
  贵州省教育厅
  
  201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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