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13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6-06 14:13 字体:[]

黄先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扶贫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国家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我省教育精准扶贫按照“守底线、走新路、重扶贫、提质量、强服务、普‘十五’”的工作要求,在2016年制定了《贵州省教育精准脱贫规划方案(2016-2020年)》(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保障措施。

一是以学生资助兜底线。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保育教育费和生活费,每生每年500-800元;在66个贫困县全覆盖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年600元;在全省全覆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生每年800元;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就读高中至本科阶段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普通高中和中职学生实行“两助三免(补)”,即在发放国家助学金和免除学费基础上,提供10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免除400元教科书费和500元住宿费;高校学生实行“两助一免(补)”,即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提供1000元扶贫专项助学金,免(补)学费本科生3830元、专科生3500元,保障贫困家庭学龄孩子人人有学上、个个受资助,确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不让一户脱贫户因学返贫。

二是以职业教育为突破。实施三年免费中职教育,每年全省近20万中职学生毕业就业后带动家庭脱贫,促进“职教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推进职业教育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在10所省属优质职业院校举办全免费“威宁班”“赫章班”,培养6000名学生并负责帮助就业,帮助6000个贫困家庭脱贫。

三是以改善条件为基础。“十二五”期间,我省累计投入资金330余亿元(中央资金200余亿元、省级资金近60亿元),大力实施一期、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学前教育突破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攻坚工程,新建、改扩建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1650所、村级幼儿园3290所,建成农村寄宿制中小学3000余所、学生宿舍400余万平方米、学生食堂1.5万个、乡镇教师公租房(周转宿舍)13万套,新建、改扩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191所,全省所有乡镇实现公办幼儿园全覆盖,农村适龄幼儿可就近享受学前教育资源,农村寄宿制学校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和边远贫困家庭子女寄宿需要。

四是以教育公平为根本。为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精准扶贫,统筹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和校际差距,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实现。近三年来,贵阳市白云区、遵义市习水县、铜仁市江口县、黔南州独山县等37个县(市、区、特区)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了国家评估验收,占比为42%,在西部名列第六。根据规划,力争2018年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贵州省8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将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以省为单位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五是关于您提出的增加“贫困学校”的提法和构建教育扶贫、脱贫指标及其考核评估措施等建议,教育部已经拟定了《关于统筹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教基司2017〕14号),正在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待正式意见下发后,我省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制定符合我省省情,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落实好贫困学校帮扶工作。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