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贵州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省始终站在扶贫攻坚的高度认识加快全省农村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满足贫困地区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让孩子可以就近入园、接受良好教育,从源头上破解贫困代际传递的难题。自2011年我省实施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每年都把学前教育列入“十大民生工程”,要求各级政府树立“兜底线”意识加快学前教育发展。2011年以来,全省学前教育总投入达224亿元,其中财政性教育经费达119亿元。2016年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达37.23亿元,是2011年5.31亿元的7倍。我省学前教育实现了跨越发展,资源快速增加,投入不断加大,队伍逐步加强。两期行动计划建设乡镇(城市社区、街道办事处)公办幼儿园1840所,村级公办幼儿园4100所,实现了全省所有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中心园的目标任务,部分乡镇有2-3所公办幼儿园,“入园难”问题得到极大缓解。2016年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3%。由于起点低、底子薄、欠账多,我省学前教育目前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短板,尤其是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依然艰巨。
一、关于扩大乡村学前教育覆盖面的建议
遵循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下一步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规模变化,科学测算学位供求,合理规划布局,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可作为分园纳入乡(镇)中心幼儿园统一管理。我省“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已要求,新建、改扩建和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农村幼儿园,我们会加强督导,使其落实到位。
二、关于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我省将继续健全多渠道投入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一是积极向中央呼吁,争取更多项目和资金支持;二是积极和省财政厅沟通,争取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专项工程,同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追加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加大对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三是联合省财政厅尽快出台指导各地建立学前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的实施意见,形成相对稳定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更好地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四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助学,多措并举,筹集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五是全面推进教研指导责任区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教研指导网络,完善教研机制,扩大优质资源共享,切实发挥城市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幼儿园业务指导。
三、关于配齐配足幼儿教师,稳定幼儿教职工队伍的建议
我省将继续完善幼儿园教师队伍保障体系。一是多形式补充幼儿园教师。结合实际,建立和创新师资动态补充机制,采取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等方式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尤其是为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补充合格幼儿园教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管理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11〕79号)明确要求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为1:6-8,每所幼儿园配备1名校医,学生规模超过1000人的幼儿园可配备2名校医。下一步鼓励和支持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形式,逐步配齐幼儿园教师、保育员、保健医生等教职工。二是规范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管理。把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作为重点工作,依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等有关规定,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且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积极探索教职工退出机制。三是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合法权益。完善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幼儿园教师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落实到位。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
四、关于将农村3-5岁入园幼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的建议
我省按照“政府主导、整体推进、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原则,在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整体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向在农村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农村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机构就读的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在家庭承担基本生活费用的基础上,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照学前教育儿童在园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补助资金全部用于提高供餐质量,不断提高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健康水平。2017年春季学期实现全省66个贫困县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2017年已下达省级试点资金3.14亿元,惠及农村学前教育儿童65.95万人。同时鼓励非集中连片特困县(市、区)自行开展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同时,我省正加强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资金监管、供餐管理等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儿童营养健康水平监测评估,并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膳食营养要求核定经费标准,确保政府补助的资金在家长交费的基础上切实起到提高供餐质量的作用。
五、关于加强安全、防疫、应急管理制度建设的建议
我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问题,始终把幼儿健康安全成长放在工作第一位。下一步,将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三防”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幼儿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幼儿园园长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幼儿园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健全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保障儿童身心健康。
六、关于多措并举、加快推动乡村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一期、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省加大投入建设乡村公办幼儿园,特别是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我省建设村级幼儿园4100所。下一步,我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4-2016年)今年启动,我省将重点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遵循农村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的原则,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每个乡(镇)在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基础上,原则上常住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办好2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大村独立建园,小村联合办园,通过加大建设,推动我省乡村幼儿园快速发展。
贵州省教育厅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