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贵州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425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0-07-30 14:38 字体:[]

 徐卓扬、陈新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校园贷管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高校“校园贷”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防范在前”的原则,针对高校“校园贷”反复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完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工作部署。我厅多次召开校园安全、扫黑除恶、防范重大风险等一系列工作会议,对全省学校防范新型网络犯罪、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地各校必须做到“三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务实作风到位,深入细致的开展相关工作。将防范、整治“校园贷”纳入教育系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内容。今年,将防范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工作纳入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重要内容,抓好常态化摸排防控,持续加强和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提升防范水平。

二完善预警预防。督促指导各地各校利用校园网站、校园广播、“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全方位向学生发布有关校园不良网贷的最新预警提示信息。完善监测机制,高校学工、宣传、网络、保卫等部门密切关注校园传单、熟人推荐、APP推送等校园网贷业务传播途径,禁止在学校宣传、推荐、代理不良网贷业务。高校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并定期开展校园不良网贷的摸底排查。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我厅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建立校地联动、信息联动等机制。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下发《关于开展全省校园网络借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高校校园网络借贷进行清理整顿。将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等相关工作作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加强与属地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与贵安新区共同制定出台了《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了校地联动、信息联动等机制,加大对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的打击力度,有效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切实保障师生安全

是加强宣传教育。我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防范校园不良网贷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的通知》,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教育融入日常安全教育内容,利用设置安全教育专题课、黑板报、国旗下讲话、家长会等多渠道多形式在学校师生、家长中开展防范新型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邀请公安、检察院、电信、银行等到学校开展“以案说法”等专题讲座,提升师生防范能力。同时,督促各高校积极开展常态化、丰富多彩的消费观、金融理财知识及法律法规常识教育,培养学生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勤俭节约、自我保护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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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认真研究详细的措施对策,督促指导各地各高校做好预防“校园贷”防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处理机制。对于不良网贷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情况,督促各地各校要将相关的情况、线索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移交、报告,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二是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意识,将防范校园不良网贷作为学生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学生了解不良网贷的典型案例,掌握不良网贷的分类、不良网贷的危害和如何处理不良网贷等知识,增强学生对网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提高对不良网贷的甄别抵制能力。三是进一步深化资助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充分挖掘校内外资源,满足学生拓展学习、创新创业等发展性需求。推进精准资助,提高学生资助的精准度,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保障性需求。开展资助宣传,通过多形式、多层次、多方位的资助政策宣传,切实提高资助政策宣传的广泛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