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建立学校家庭作业统筹布置平台,严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的提案收悉。感谢贵单位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制定印发《贵州省中小学生减负实施方案》,从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规范作业教辅、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学校管理等十个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其中第四条要求:统筹控制作业总量,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各科作业的统筹管理,严格控制每天的作业总量和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以内,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增强作业实效、重视作业质量,教师应科学设计作业内容,提倡分层布置作业,不布置机械重复、超越课标规定的作业,不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让家长代为批改的作业,教师要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严控教辅资料,各地各校要在省教育厅下发的中小学用书目录选订学生用书,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除此之外的教辅资料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学校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推荐使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的学习类APP。
(二)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近日,贵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为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意见》明确,重点做好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严格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完善教师关爱激励机制等22项工作。
(三)规范义务教育招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省教育厅下发《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教发〔2020〕17号),一是规范民办学校招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录取。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应首先通过直升招收本校自愿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在市州规定的范围内公开报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报名录取以及电脑随机派位的实施办法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市(州)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要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实时向社会公开。二是规范招生行为。各地要在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限额内,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师资保障、设备设施、办学规模等,综合普职比大体相当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原则上不超过每班55人,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大校额。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和方式同步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市(州)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招收生源地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严禁公办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生。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我省规范中考加分工作的要求,取消体育类、艺术类、学科类、科技类以及其它各类竞赛加分项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和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切实落实相关减负措施,保障学生自由健康的成长,为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加良好的氛围。
再次感谢贵单位提出的富有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够继续关注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设性建议,共同推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