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85号委员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1-09-06 16:14 字体:[]

省委编办:

韦芝秀委员提出的《关于保障公办学前教育机构和教师编制的建议》收悉。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感谢韦芝秀委员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中教育部门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三月,我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对各学段教职工编制情况开展了摸底调研,经各地统计上报,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师生比测算,全省各公办学校教职工编制需求总数为53.33万个,当前共核定编制49.57万个,有在编教职工45.96万人,在总体缺编的情况下,同时也存在部分编制没有使用的空编现象,主要原因是总体缺编的情况下还存在区域、学段、学科之间的编制分布不均衡。近几年我省学前教育迅速发展,就您反映的学前教育阶段缺编情况较为突出。

二、工作情况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32号)的要求,我省创新了教师补充机制,一是借鉴国家“特岗计划”的方式,在招聘中创新性实施了地方“特岗计划”,从2016年起,各地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以地方“特岗计划”为主渠道,大力招聘学前教育教师。截止目前我省地方“特岗计划”共招聘近9517名学前教育教师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占全省学前教育在编教职工总数的24.1%。二是鼓励各地积极开展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采用一般性教学辅助和工勤岗位不再纳入编制管理范围等改革方式,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调整和盘活现有编制资源,提高教师编制的使用效率。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县(市、区)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其他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幼儿教师岗位,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委托有资质和有成功案例的第三方承担教师招聘、配置和管理,以合同方式建立新型的学校、教师与第三方关系,明确责权利,依法保障各自权益。四是鼓励民营资本积极开办普惠性幼根据儿园,以多种方式、多渠道共同学前教育教师编制不足的问题。同时明确要求:对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的教师,与公办在职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晋升考核、工作津贴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为加快推进全省教职工编制管理,2020年7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5号,以下简称“105号文”),对开展教职工编制的挖潜创新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创新举措,一是要求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年报制度,各地定期上报编制使用情况。二是严格落实教职工编制标准。三是统筹其他事业单位编制,保障中小学校用编需求,特别是要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学校教师用编需求。四是周转使用事业编制,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五是创新教师队伍的培养和使用,创新教师补充机制。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委编办,围绕贯彻落实“105号文”精神和要求,针对您所提建议意见,开展广泛深入的调研,结合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研制相关政策举措,切实加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保障。

(一)加大教师编制挖潜力度。按照105号文“坚持存量挖潜,保障急需,盘活用好现有事业编制资源,优先满足中小学教育需要”的要求,一是充分外部挖潜,由各级编制管理部门按照机构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和其他专项改革、行业改革的有关要求,对职能相近、职能弱化、任务不饱和、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优化结构设置,精简压缩事业编制,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对长期大量空编的事业单位,应进行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评估,确有富余的可按一定比例核减编制等,调剂编制优先满足教师编制需求。二是加大内部挖潜,进一步深化学校宿管、安保等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力度,将后勤服务交给市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逐步压缩或取消学校非教学人员的工勤编制,全部用于满足专任教师用编。

(二)建立教师编制“周转池”。主要是针对部分地区教职工编制缺口较大,不能一次性将编制核定到位的地区和学校,由编制管理部门与教育部门结合教育发展实际,一方面是充分利用现有的空编,先用再还;另一方面是根据学生生源变化情况,结合近几年内因教师退休等自然减员的情况,通过测算,借用以后的空编,在省、市两级建立教师周转池,加大统筹力度,按照国家师生比标准先行核定编制数量,制定周转编制使用方案,确定编制使用周转期,在周转使用期内逐步消化或将借用的编制归还原划出地方

(三)创新编制管理模式。一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利用高校、培训机构等社会资源,鼓励体育社会组织和专业艺术人才为学校提供体育、艺术等教育教学服务,多方面满足教育发展需要。二是在编制总控、不得突破的前提下,针对教师队伍数量不足,缺编严重的地区,鼓励探索“员额制”管理办法,加大政府购买力度,编制外聘用“员额制”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在职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四)加强编制动态调整。一是深入推进教师编制管理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工作原则,加强编制的跨区域、跨学段学科调配,将目前部分地区、学段的富余编制调剂到编制紧缺地区和学段,将有限的编制用足用好用活;二是根据每年教育年报情况,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定期核定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总量内,结合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城乡区域人口流动、各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统筹调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按规定设置岗位,自主用编用人。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针对您《建议》中所提出的其他很好的建议意见,我们将完善并吸纳到我省相关工作中,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逐步充实完善到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推进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