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贵州省委员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卫生职业教育在乡村振兴中作用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省卫生职业教育的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办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现状
自2015年我省大力发展“大健康”产业以来,卫生职业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专科层次医药卫生类院校已达6所,分布在贵阳、遵义、黔南、毕节、铜仁五个市州,占全省高职院校总数的12.77%(截止2021年7月全省共有高职院校47所),占全国同类院校总数的7.17%(截止2020年6月全国共有医药卫生类院校106所);开办有医药卫生相关专业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已达23所,占全省高职院校总数的48.94%。以上院校年平均培养医药卫生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约3万余人,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每年的毕业生中近一半就业于我省各市区县的基层医疗卫生部门,职业教育服务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能力正在逐渐加大。
(二)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医药卫生类专业开办现状
近年来,各校对接区域实际,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截止2021年9月,全省23所高职院校共备案医药卫生类招生专业128个,招生专业覆盖了教育部2021更新发布的高职专业目录中医药卫生大类的全部9个类别。其中,对于我省重点发展健康医药、养老服务等产业链与基层紧缺的临床医学、护理、康复、中医(含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等)等类别的相关专业招生院校均已超过10个,专业结构日趋合理,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新时期卫生医疗的需求。
(三)立足区域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已基本形成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教育厅与省卫健委等多部门通力合作,积极探索为基层培养“留得住、下得去、用得上”卫生技术人才的新模式。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各校坚持以培养区域亟需的高素质、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严格贯彻教育部发布的《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的相关要求与标准,通过医教协同,构建贯穿认知、合作、创新、职业四种能力培养的课程体系,落实专业课实践学时比例不低于50%,临床实习时间不低于6个月的实践教学要求,不断强化了学生技术技能培养。
(四)助理全科医生规培基地正陆续建立
2016年10月,为加快我省助理全科医生队伍培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省卫健委、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了《贵州省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方案》(黔卫计发〔2016〕68 号)。截止目前,全省已建立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西医)基地29个,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中医)基地也在逐步建立;年平均完成临床医学、中医学类“3+2”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人数达500人以上,且培养规模正在逐步增大。
(五)基层定向医学生培养已连续实施
2015年,省教育厅、卫健委等6部门分别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黔教高发〔2015〕172号)、《关于启动我省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37号)等文件,并于2016年正式启动了专科层次临床医学、中医学等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5年来已累计招收与培养学生2050余名;除此之外,铜仁市万山区、铜仁市德江县等,2012-2017年间依托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别培养临床、检验、影像、康复等专业农村订单定向800余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尽管我厅在解决基层卫生服务人才供给及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服务乡村振兴过程中做了积极的、有益的探索,但距离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各党派对职业教育的期盼还有一段距离,接下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继续努力:
(一)坚持医养康养相结合,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在接下来的专业优化调整中,我厅将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印发的《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相关要求,指导全省高职院校,结合区域特色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需求,以“医养康养”相结合的主线,优化专业结构。
(二)深入推进医教协同,逐步提升人才培养与区域需求的契合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与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等文件的要求,强化各地职业院校与区域高水平医疗机构的合作,医教协同推进人才培养,切实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培养质量。
(三)共商卫健部门,启动临床医学专业“3+2”一体化培养路径探索。在商请省卫健委,加快推动助理全科医生规培基地建设,扩大招生规模的同时;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先行先试,探索试点开展3年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专业高职(专科)教育与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一体化实施的“3+2”助理全科医生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