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3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09:40 字体:[]

张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教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收悉。感谢您对职业教育的关心。根据您提出的问题,我厅现提出如下答复: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一是加大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实行备案制,省内职业院校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人员总量内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按规定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同时,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破除身份、年龄、学历、资历等障碍,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特殊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

二是推进职业学校职称制度改革。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修订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修订印发《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24号),新条件更加切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实际,有利于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于2020年完成在岗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过渡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的工作,全省有2万多名教师统一过渡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为更加科学、规范管理职业学校教师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按照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要求,积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三是培养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一)严格执行《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保障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 (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同时,联合省人社厅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教师互派、互聘、互评。

(三)积极做好省级的职业教师技能大赛、教师教学成果比赛等赛项,通过以赛促教形式,帮助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提升专业技能水平。

(四)鼓励职业院校按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兼职,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推动行业企业和高等学校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双向流动,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基地建设鼓励向大中型企业倾斜。继续与天津职业师范大学等培养职教师资的院校联合实施“职教师资置换研修与顶岗实习”计划,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

二、增强职教荣誉感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到“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直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和支持”,在中小学阶段实施职业启蒙教育的政策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三、完善职教体系

一是增加资金投入。我省制订了《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省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经费补助平均水平不低于6000元/生•年,各市(州)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000元/生•年,各县属公办中职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5000元/生•年。同时,我厅加强设立了现代职业教育省级专项资金的帮扶力度,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化解公办职业院校债务,从2021年起至2025年,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

二是“中高”贯通。我厅在2021年初步构建了以36所高职院校为牵头单位,联合100所左右的优质中职校一体发展的协同发展模式,要求中高职院校围绕招生就业、专业建设、师资建设、社会服务、学校管理等方面深入开展合作。从今年起,中高职协同发展的学校和专业,全部纳入中高职3+3贯通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方案由两校参照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共同制定,列入高职三年后的招生计划。有升学意愿的中职学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参加3+3转段考试,考试合格的升入高职专科阶段进行学习。

三是“高本畅通”。我厅进一步加强“专升本”工作,逐年提升“专升本”招生人数,为更多高职高专学校学生提供更高层次的学习机会。2019年完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数5356人,2020年完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数12500人,2021年完成“专升本”招生计划数13205人。同时,我厅自2021年起开展了“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由我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与优质高职高专院校联合培养“专升本”学生,学生在高职高专院校学习两年,取得联办本科高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进一步拓宽“专升本”学生学习渠道和方式。

下一步,我厅将逐步建立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配套政策,特别在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层次的衔接过程中,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要尝试制定我省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遴选标准和考核监督标准,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目标定位、学位授予、办学方式、培养模式等基本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厘清新时代职业教育新的功能定位,指导职业院校或高校规范、有序开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