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3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09:52 字体:[]

谢江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残健融合教育帮助特殊儿童顺利融入普小教育同享高质量教育成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特殊教育政策保障支持。为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深入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我省制定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明确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残疾儿童少年发现、诊断、评估、安置和实施教育服务。各地针对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和教育需求,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安置方式保障就学,按照“一人一案”要求,确保“零拒绝、全覆盖”,就近就便安置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二)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融合教育,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努力为随班就读学生创建适宜的学习环境。推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强指导服务,普通学校增设资源教室,根据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实际需要,开展教育评估,制定个别化发展目标,整合普通学校、特教学校课程和教学资源,为随班就读学生设计个性化教育与康复课程,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康复训练。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组织协调各方共同实施,为随班就读学生、教师、家长提供技术支持。

(三)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培养。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力度,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和培养规模,优化特殊教育人才培养布局结构和类别结构。支持贵州师范学院、安顺学院、铜仁学院等高等院校发展特殊教育专业建设。将特殊教育教师培训纳入国培、省培计划,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康复知识和技能的专业培训,逐步提升随班就读教学指导与康复教育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省正研究制定《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着力从经费保障、办学条件、教师配置、教学质量等方面采取措施,深入推进融合教育,整合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资源,探究适宜残疾学生的融合教育课程和教学方法,增强融合教育的教学实效性,推进黔东南州特殊教育发展,稳步提升残疾学生融合教育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