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1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26 字体:[]

汤洪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荣誉教育,培养高质量技能型蓝领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普职招生比例的问题

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近年来教育部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文件均要求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今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以法形式提出了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确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职业教育活动周,要求全社会要弘扬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

新的职业教育法取消了“普职分流”的提法,修改为“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由过去对普职比“大体相当”的统一要求,调整为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调控。义务教育后实行“普职协调发展”,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的基础性转向,重点是要放在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自身质量,拓宽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成长成才的通道。

截至2021年底,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共669所(中职学校191所〈含技工院校〉;普通高中学校478所〈含民办学校〉),在校生近166万人(中职学生近66万人〈省内就读学生48.9万人;省外就读学生近17.1万人〉;普通高中学生近100万人)。普职比约为6.3:3.7。

二、加快构建中小学职业启蒙教育政策体系

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2年4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从“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到“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直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普通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职业教育相关教学内容,进行职业启蒙、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开展职业规划指导、劳动教育,并组织、引导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和行业组织等提供条件和支持”,对实施职业启蒙教育给出的指导方针和政策要求。

2021年12月,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为西部地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贵州经验”,制定《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求要强化普通学校通用技能教育,强化中小学职业体验教育,全省设立“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周”,开放全省优质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基地与配套资源,在职业院校建立若干个职业体验基地,遴选并推广优秀职业体验实践模式与案例,开展不同领域的职业启蒙和研学体验活动,鼓励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在普通高校开展技能类教育社团巡展、竞赛等活动”;目前相关市(州)县(区)都以在开展此项试点工作,待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我厅将根据成功的经验和方法进行总结推广,推动我省中小学生职业启蒙工作全面实施;加快构建我省高质量中小学阶段职业启蒙教育的政策体系和标准,向广大师生提供包括职业认知、职业兴趣、职业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启蒙。

三、学历提升通道畅通

(一)开展普职融通试点

2015年,为解决普职不协调、中职学生流失率高等问题,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围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统筹规划普通高中教育发展, 调整完善职业学校布局,扩大办学规模;要保持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基本形成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格局;鼓励探索“普职互通”: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通过测试后转入普通高中就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举办综合高中,深入推进普职互通。目前,安顺市关岭县已举办综合高中。同时,各市(州)均按照通知要求开展“普职互通”试点,实现中职学生顺利就读普通高中。

(二)拓宽学历上升通道

2015年起,进一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规模,落实本科院校招收高职毕业生比例。同时,支持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采取“3+2”分段制形式联合举办高等职业教育,探索开展“3+4”办学模式(3年中职+4年本科)试点,建立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大学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相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通道, 推进中职-高职-本科-研究生的“立交桥”建设。目前,我省试点11所应用型本科层次的学校,专门面向职业院校招收本科层次就读学生,中职学生升学通道已经打通。

四、严肃规范招生行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匠精神”良好氛围

(一)严肃规范招生行为

我厅将要求督促全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教育院校,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在不同的招生阶段,适时开展招生预警或案例宣传,加强对招生工作和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管理等督促检查力度,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匠精神”良好氛围

我厅将要求并督促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院校认真学习职业启蒙教育相关文件要求,搭建起中小学生职教启蒙研究教学平台或研究机构进行深度研究,协助组织开展职教启蒙课程体系、教材、考核评估、管理规范等活动,促进中小学生职业启蒙教育,助力我省中小学学生个人及家庭和社会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充分利用相关网络、媒体等平台,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大力宣传职业教育匠人精神及褒奖优秀学子,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氛围。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逐步建立完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配套政策,特别在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层次的衔接过程中,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促进技能就业、技能成才。要尝试制定我省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的遴选标准和考核监督标准,对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目标定位、学位授予、办学方式、培养模式等基本问题予以进一步明确,厘清新时代职业教育新的功能定位,指导职业院校或高校规范、有序开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汤洪敏委员,再次感谢您提出的这些富有针对性,政策水平很高的建议。希望您能够继续关注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给我厅提出更多的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