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40 字体:[]

杜正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随迁子女入学教师编制保障“编随人走”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编制管理实行总量控制

从全国来看,教师编制不足是一个共性的问题。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要求必须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全国各地各级事业单位编制实行“总量控制”,编制总量必须控制在2012年底数的范围内。2019年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要求“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从中央对机构编制的相关政策要求来看,编制实行“总量控制”是需要长期执行的,各地所需事业编制只能在总量内调剂解决。

二、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编制挖潜创新管理。2020年,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四部门联合开展调研,在充分考虑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人员子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及高考改革等入学需求增加等情况下,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5号),要求各地加强编制内教师队伍的补充,充分挖潜编制,盘活存量,创新管理模式,保障中小学校教师队伍所需。二是中小学编制已全面达标。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关于推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通知》(中编办发〔2021〕169号),2021年9月省委编办联合省教育厅共同对全省各市县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数、核定编制数、编制余缺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和梳理分析,通过本地挖潜创新、调剂保障多数市县已按国家规定的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于贵阳市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缺口较大,通过挖潜创新、调剂保障仍存在一定缺额的市县,省委编办专门制定了《省级事业编制周转使用池实施方案》,科学统筹一定数量省级事业编制空编“使用权”,用于周转贵阳市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并指导各地制定本级事业编制周转使用池方案。目前,通过省、市(州)两级事业编制空编“使用权”周转保障,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已按国家基本标准以县为单位保障到位。三是强化编制周转使用。2020年7月,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编办发〔2020〕105号),通过周转使用编制,原则上市(州)考虑所辖县(市、区)公办中小学在校学生数、教职工编制数、财力状况等综合因素,根据工作需要以县(市、区)为单位每3年调整核定一次编制,县(市、区)据实动态调整。

再次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