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1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40 字体:[]

邓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贵州省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师资水平

一直以来我省高度重视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将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作为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主要途径。一是按照《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的要求,我省在历年组织开展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力度,2021年以来争取国家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700万元。借助教育部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的平台,组织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兼职或任职、考察观摩、技能培训、跟岗实习、顶岗实践、参与产品技术研发,推进企业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结合实践改进教学方法和途径,发掘学校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方式和途径。二是进一步完善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破除身份、年龄、学历、资历等障碍,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特殊高技能人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职业院校从教。三是严格执行《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保障“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求专业课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 (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比例达到50%以上。四是完善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将企业实践纳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业绩考核范畴。同时,联合省人社厅持续推进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教师共享机制,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合作开展教师互派、互聘、互评。五是积极做好省级的职业教师技能大赛、教师教学成果比赛等赛项,通过以赛促教形式,帮助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六是鼓励职业院校按规定设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的企业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创新人才兼职,探索建立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相互兼职制度,推动行业企业和高等学校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双向流动,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基地建设鼓励向大中型企业倾斜。七是2021年,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粤黔东西部协作协议》,我省拓展与天津职业师范大学等培养职教师资的院校联合实施“职教师资置换研修与顶岗实习”计划的培训成功经验,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签订培训计划,提升我省职业院校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八是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今年将实施贵州省职业教育“技能贵州”行动计划,共设置17个评选专项,其中专门设置省级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项目,对标国家级职教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标准,通过省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的“孵化”“培育”及国家级团队示范,引领教师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展教学、培训和评价的能力全面提升,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全面实施,辐射带动全省职业院校加强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引导学校因地制宜做好校级团队整体规划和建设布局,建成一批覆盖骨干专业(群)、引领教育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推进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二、完善体系建设加快发展职业本科教育

我厅按照职业教育发展的要求及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需求,积极探索职业本科教育的路径和方法。2021年6月,教育部批复同意贵阳护理职业学院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合并转设为贵阳康养职业大学,全省第一所职业教育本科学校正式落地办学并招生。同时,于2021年积极在全省启动了19所优质高职学校与9所本科学校开展“专升本”联合培养工作,开办了土木工程、旅游管理、学前教育等32个专业,各本科高校与联办高职高专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完善“专升本”联合培养方案,切实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该项工作的开展为相关职业院校下步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奠定了基础,更为职教学子打通了学业提升通道,积极为促进贵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再次感谢您对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