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1 10:44 字体:[]

民建省委:

你委提出的《关于加快贵州中医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中医药高等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高度重视中医药高等教育的发展及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截至目前,我省本科专业布点中,与中医药教育直接相关的共有14个,这些专业的开设,为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培养了大批专业人才,促进了我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在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方面,贵州中医药大学中医学、中药学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贵州医科大学中药学专业、贵州中医药大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中西医临床医学、中药制药专业获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贵州中医药大学《针灸-苗医外治适宜病种痹证的技术交互训练》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这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的建设,标志着我省中医药教育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关于强化人才培养,聚焦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中医药人才教育改革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教高〔2020〕6号)等文件精神,我厅高度重视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贵州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黔教发〔2021〕39号),方案共三章十三节内容,其中第一章明确提出“遵循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深化中医药人才培养改革。”为落实文件和规划要求,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在学科专业结构优化方面。持续完善中医药学科专业结构,支持有关高校加强中医基础类、经典类、临床类学科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设中医疫病防治类学科。重点支持中医学、中药学学科冲击国内一流学科。鼓励贵州中医药大学申报苗医学、苗药学专业。进一步扶持中医养生学、中医康复学、中药资源与开发等契合贵州大健康产业的中医药本科专业。

(二)在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方面。将进一步深化中医药人材培养模式改革,鼓励和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构建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中医传统师承教育的优势,弥补院校教育模式单一化的不足,建立适用于现代中医药院校教育的中医专业临床人才培养模式,形成具有创新性和指导性的人才培养方案。我厅将支持相关高校增加与中医药相关的理论选修课,拓展西医学生中西医结合思维;整合中医基本技能,设置为实践选修课,培养西医学生中医基本技能。同时,鼓励贵州中医药大学与其他高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

(三)在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方面。2011年以来共招录培训农村订单定向本科生990人、专科生500人,截至目前,经培训后充实到基层510人,逐步从质和量上改善基层中医药人员紧缺的现状。持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医疗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以及村卫生室中医适宜技术培训等培训工作,累计已培训1万余人,基层中医类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关于强化人才支持,加强贵州中医药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职称支持政策方面。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下放职称评审权的要求,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截至目前共有51家高校获得职称评审权。同时省人社厅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系统,提供给各个高校使用,实现了职称评审的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线上评审,极大地方便申报人、用人单位申报职称。

(二)事业单位人事政策支持方面。一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文件,明确:省直副厅级及以上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按规定自行组织开展公开招聘,自主完成公开招聘方案制定及信息发布、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察、体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订立聘用合同等环节工作,全程接受监督;支持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主管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开展公开招聘。进一步减少公开招聘管理环节,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备案制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只对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报来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及最后聘用的人员进行备案审查,与用人单位同步向社会公开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二是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7〕584号)明确:省直部门所属副厅级以上学校、医院、科研等事业单位自行考核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实行事后备案。三是结合贵州实际,研究出台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其中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对事业单位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急需的短缺人才、特殊人才,可简化考试程序招聘,也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核招聘。第四条第二项规定“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和特殊人才的标准,应根据事业单位所处的地区环境、人才状况、专业特点、岗位需求和专业紧缺的具体情况确定。具体确认办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商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经市、州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核准”。目前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的引进一律通过绿色通道,程序简便快捷。

(三)建设“西学中”培训基地方面。2021年,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按照“突出特色,优势互补,填平补齐,资源共享”的原则,在贵州中医药大学直属及非直属附属医院等7家三级甲等中医医疗机构建设“西学中”培训基地,鼓励西医学习中医,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药服务。截至目前,共招录培训1683人。

(四)强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方面。一是开展中医住培。2014年我省启动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有国家中医住培基地7家,目前共招录中医住培学员1953人,纳入并轨研究生共1757人。截至目前,培训结业1622人(其中研究生796人)。二是开展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2016年我省启动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工作,现有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4家,2016年-2021年共招录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学员453人。截止目前,培训结业253人。三是开展师承教育工作。开展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贵州省名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共培养国家级继承人85名、省级继承人102人;遴选确定省市县乡村五级师承教育培养继承人360人。四是开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资格考核。我省自2019年启动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截至目前,已通过考核315人。

三、关于强化平台打造,大力支持贵州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立足特色优势,搭建研发平台。依托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医科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三家单位,获科技部批准共建“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现贵州中药民族药产业发展高端研发平台零的突破。依托贵州医科大学搭建“省部共建药用植物功效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协同推进提升中药民族药自主创新能力。在中医药领域支持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9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家,其中9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均由中医药领域院校和科研院所承担,1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2家由中医药领域院校承担,贵州省中医风湿免疫病临床研究中心由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承担。

(二)紧盯现实需求,实施科技项目。注重中医药科技创新顶层设计,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支持,并将中医药创新纳入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近年来,支持推荐贵州中医药大学申报国家项目,先后获科技部批准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医药现代化专项项目和课题4个,中央经费资助共计2905万元。每年组织布局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十三五”以来在中医药领域实施科技项目210项,其中院校和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有90项,通过科研立项持续支持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建设发展。

(三)聚焦产业发展,引培创新人才。采取“人才+项目”模式,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全职引进血液病学/肿瘤学国际研究领域领军型人才-加拿大多伦多大学雅科夫教授及其团队,开展抗白血病和抗肿瘤药理学研究,从中药民族药化学库中筛选提取具有抗白血病和乳腺癌活性的单体化合物。2019年雅科夫教授获贵州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其团队开展的研究工作,为推动我省中药民族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实施系列人才计划,在中医药领域遴选培养“百层次”创新型人才15名、支持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5个,逐步建立科技人才梯队,为我省中医药创新储备高端人才。

针对建议提出的“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申报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目前科技部正在对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重组,我省根据国家重组重点实验室的精神,同步开展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重组工作。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结合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合理引导我省高校开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对相关专业的建设和指导,指导有关高校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教育发展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升课程建设成效。二是指导中医药医疗机构不断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环境,继续加强贵州中医药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健康中国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三是加大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建设力度,将符合条件的重点实验室纳入省级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并持续通过省级各类科技计划的实施,鼓励并支持贵州中医药大学等中医药院校、科研院所承担科研项目,培育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人才团队,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推进贵州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