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0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21 10:09 字体:[]

民进界:

你们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教师减负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强教必先强师,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支撑作用。近年来,贵州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实施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以“强师工程”为抓手,统筹抓好师德师风、培养培训、管理改革、待遇保障等各项工作,大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精神,始终坚持将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作为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2019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2020年6月,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2项减负举措和18条减负清单。规范针对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事项,有效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与教育教学无关的APP答题投票、点赞关注等活动,精简涉及各类报表内容和次数,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规范抽调中小学教师程序,对教师培训统筹管理,建立健全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动态监测机制。

为持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确保取得更大成效,2021年,省人民政府督导室、省教育厅印发《贵州省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学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实行清单管理、严格审批报备、畅通反映渠道、严格督导检查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控制社会事务进校园、减少统计报表填写、不得随意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等事项,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工作纳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2021年我省出台文件,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学校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建立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课后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工作人员补助。

二、强化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

一是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调查比较、联动调整、经费投入和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工作的督导督查,全省实现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二是加强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2010年以来,争取国家资金45.8亿元,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4万套,解决了20万余农村教师住房问题。三是关注教师身心健康。《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负起中小学教师保障责任,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教。要求建立健全教师人事争议处理制度,依法维护教师权益。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定期组织教师体检。四是大力营造尊师重教社会氛围。建立优秀教师、特级教师、骨干教师等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将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名校长更名为“黔灵名师”“黔灵名校长”,选树宣传“时代楷模”“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一批先进典型,以省人民政府名义每年约为7000名教师颁发教龄荣誉证书。2018年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大会,隆重表彰优秀教师、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特级教师等,教师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连续向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致慰问信,全社会尊师重教氛围持续浓厚。

三、不断深化职称评价改革

持续深化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优化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高校实行自定标准、自主评审、自主聘任,进一步下放中小学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限。推动职称评审政策向农村教师倾斜,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申报评聘中小学一级或高级教师。重新修订了高校、中小学、实验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实施分类评价,突出教育教学实绩,着力破除“五唯”倾向。在新修订拟出台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中,着力在体现中小学教师工作特点的创新和工作实绩上定条件,拓宽和增加业绩成果通道,优化和明确教师成长导向,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合理确定论文、项目数量、获奖情况等指标权重,不再将核心期刊论文作为硬性要求,取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的论文条款。

下一步,将坚持以“强师工程”为总抓手,全面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保障提升工程”,大力实施“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力行动”,为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师资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