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3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21 10:19 字体:[]

张远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心智障碍儿童少年教育安置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特殊教育的关心,我厅高度重视特殊儿童教育,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支持。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特殊儿童教育发展,2022年我厅联合七部门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联合省残联印发《贵州省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实施方案》,全面深化贯彻“零拒绝、全覆盖”的宗旨,心智障碍儿童全面纳入义务教育安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一人一案”教育安置。推进特殊教育“两头延伸”,加大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各县(市、区)统筹教育资源设立融合教育学校、幼儿园,相对集中接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分类开设融合班或特教班,充实残疾儿童少年就读学位。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幼儿园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加学前部、融合班或附设幼儿园,根据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情况,为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特殊教育服务。

多年来,省残联依托中央彩票公益金,对全省3-6岁残疾儿童实施助学项目,对自闭症、智力和精神类残疾儿童年龄还进行了适当的放宽。2019年,省残联出台《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学前教育资助暂行办法》,对贵州省内3-6岁残疾儿童进行全覆盖的资助(其中包含心智障碍残疾儿童),减轻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压力。

(二)推进特殊教育支持服务。目前,全省各县(市、区)已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主要设在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配备专兼职资源教师,为残疾学生开展入学评估、教学指导、康复教学等服务,实施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为学校、学生和家长提供康复教育指导和支持服务。同时,各地统筹安排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教育资源,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送康复进社区、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和康复。2022年省教育厅开展融合教育实验区、实验校的培育工作,实施“500名特殊教育种子教师培养计划”,增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并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专题培训、骨干教师培养等形式开展1000多人次专业培训,加大心智智障儿童教育和康复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力度,逐步提升教师康教能力。  

(三)加强特殊儿童托养支持。我省各市(州)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以寄宿制为主,招收心智障碍儿童就学,开展“康复+教育”融合教育,减轻残疾儿童家长教育困难和经济负担。省民政厅高度重视心智障碍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以实施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为抓手,不断提高心智障碍儿童康复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市(州)、红花岗区打造10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聚焦康复、特教服务功能,着力推进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一体化发展,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服务保障水平。同时,指导各市(州)在满足机构内养育儿童的康复、特教需求基础上,积极探索面向困难家庭心智障碍儿童家庭提供康复特教融合服务。2022年以来,我省先后启动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红花岗区等7家区域性儿童福利院优化提质。目前,毕节市、红花岗区儿童福利院已完成优化提质,养、治、康、教、社会工作等专业化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心智障碍儿童康复教育支持。省教育厅全面推进《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增强教育与康复的融合,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残联、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教育支持,着力解决心智障碍教育存在困难,加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康复教育支持,探究适宜残疾学生的校本康复教育课程和教学方法,增强康复教育的教学实效性,逐步提高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教育能力。

(二)加强心智障碍儿童托养保障支持。省民政厅将指导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铜仁市、黔东南州等5家区域性儿童福利院持续推进机构优化提质、申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提升儿童福利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养、治、康、教、社工等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改善机构养育心智障碍儿童生活、成长条件,不断拓展服务对象范围,全力帮助限制障碍儿童更好地回归、融入社会。

(三)加强心智障碍儿童民生扶助。省残联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贵州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落地落实,为心智障碍儿童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同时,配合支持有关部门加大“医教结合、康教结合、融合教育”力度,促进医疗、康复、教育的有效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