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2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21 10:58 字体:[]

郑久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高中教育结构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立普职融通示范性综合高中,优化县域高中教育结构问题。

为促进高中阶段普职教育协调发展,2015年印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督〔2015〕7号),支持各地各校开展志愿填报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学科互学、结对互通的普职互通试点工作。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择优公示后选拔,并控制在中职学校当年招生人数的2%以内。学籍互转后,原学校学籍予以注销,学生在原学校享受的各种国家政策性资助也同时相应取消,到转入学校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资助。2015年以来,全省普职互转学生达6000余人,普职融合发展初见成效。下一步,我厅将积极探索,建立普职融通示范性综合高中,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互相贯通、多元立交的人才培养机制,为学生提供升学和就业同步发展,培养既有扎实文化基础知识,又有专业技能标准的综合型人才。

二、关于省级统一调配高中校长,提升校长队伍质量问题。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于2017年印发的《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县域高中由县级人民政府管理和负责,省教育厅加大对县中校长教师的培训培养力度,设立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每年组织新任职校长开展不少于15天的任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放任职培训证书。利用省级财政资金开展高中校长教师专项培训,围绕校长领导力、教师专业发展开展各类主题培训。2022年以来,在中组部、教育部的统筹下,广东省选派20名校长到我省20所县域普通高中任校长,开展组团式帮扶。下一步,省教育厅将充分利用好组团式帮扶和校长教师交流政策,鼓励和支持更多的优质学校校长到薄弱学校进行交流和帮扶,帮助和带动县域高中校长队伍建设。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力争在县中校长统筹配置和管理方面能够有所突破。

三、关于完善县域高中帮扶体系,建立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问题。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我省印发的《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对县中托管帮扶作出了具体安排。2022年以来,广东省选派53名高中学校中层干部和专任教师到我省20所县域高中开展组团式帮扶,从省内优质高中选派117名优秀教师参与到组团式学校帮扶,已争取到办有附属中学的教育部部属高校托管我省5所县中。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认真抓好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动态调配的工作原则,深入推进教师编制管理,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优化学科结构,配齐配优县中教师,持续提升县域高中办学水平,促进县域高中高质量发展。

四、关于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完善省级名师名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制度,给予相应的经费政策支持问题。

根据《贵州省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强力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为促进名师名校长作用发挥。要求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要通过师徒带教等形式每年至少结对带动3名普通教师,实行5年一周期考核管理;完善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考核标准,坚持任务驱动,加强管理考核,每个工作室要承担一定教师培训研修任务,辐射带动区域内教师校长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和基础教育改革发展。  

五、关于完善招生制度、避免县域生源流失问题。

省教育厅将严格落实招生“十个严禁”,强化招生管理,规范各地各校招生行为,进一步推进“建立招生录取库比对机制、严格落实公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严禁违规办理学生借读、严格转学审批”等政策,全力稳定县中生源,整体提升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推进县中高质量发展。督促各地按照《贵州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制定本地县中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大力推进新高考改革,到2024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校考试招生体制机制,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和社会公平的有机统一。

六、关于强化投入保障问题。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学校经费保障水平,提升普通高中教育公共服务能力,我省不断健全完善经费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是建立完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2021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有关要求,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关于提高贵州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的通知》(黔财教〔2021〕220号),明确要求:从2022年春季学期起,全省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应达到1000元/生·年。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号)精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按照隶属关系由各级财政分别承担。二是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我省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统筹省级财政资金和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努力加大对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投入支持力度。据统计,2020-2022年,我省共统筹中央、省级资金31.84亿元用于支持我省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补齐发展短板。三是加大普通高中经费保障考核力度。从2021年起将落实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2022年起将基础教育项目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率纳入市县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督促各地切实履行教育支出责任,确保生均公用经费等教育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过两年的考核,各地落实该项政策取得实效,2022年落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并达到省定标准的县(区)达82个,占全省80%。下一步,我省将积极争取中央、省加大对普通高中转移支付支持力度,更好支持普通高中结构优化、改革发展和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