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进贵州省高校人才引进工作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高校人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下,省教育厅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立足省情教情,大力开展人才选拔培养工作,聚焦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营造良好人才环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着力完善顶层设计,营造聚才环境。围绕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将贵州建成全国最有吸引力凝聚力的人才高地之一,为推动我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智力支撑的工作目标,2021年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已升格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组长,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等30家单位作为成员单位,制定出台《贵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试行)》《贵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贵州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等文件,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全面落实好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部署、统筹调度协调各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全省先后出台了《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贵州省“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关于发挥科技创新关键和中坚作用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的实施方案》等多个政策文件,《贵州省重点人才“蓄水池”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高层次人才津贴发放实施细则》《贵州省省级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产业重点人才引进政策摘编》等重要人才政策文件,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新时代贵州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贵州省人才工作,把中央确定的新时代人才工作战略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转化为贵州省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举措。
二、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引才环境。围绕我省高质量发展目标,为进一步加大对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优化整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的指导意见》(黔党办发〔2023〕1号),提出从省(境)外引进百名以上领军人才、千名以上拔尖人才、万名以上优秀人才,对引进人才给予住房保障、团队建设、科技项目、岗位聘用、人才激励方面的支持,对引进后作出贡献的,给予一定奖励。该《意见》包含创业人才项目、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项目、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创新人才项目、高技能人才项目、柔性人才项目等5类,明确用人单位是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主体,负责提出人才需求、引进人才、认定人才、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落实配套政策等具体工作,给予用人单位更大人才引进使用自主权。此外,利用好贵州人才博览会、大数据产业博览会、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平台和项目,积极帮助高校引进人才,设立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一事一议”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均向高校开放,鼓励支持和积极推荐高校人才申报,并给予同等评价激励待遇。
三、丰富高校人才培养方法,建强人才队伍。优化整合现有人才培养平台载体和计划项目,建立覆盖全面、资源共享、衔接有序、梯次递进的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更多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鼓励支持高校围绕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科研能力提升等内容,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依托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中心(院、所)、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打造高校人才培养、人才成长的平台载体;指导高校研究制定个性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措施,通过“西部之光”、国外培训、跨省交流等渠道,有针对性地培养高校重点人才。
四、改进高校人才评价机制,推进机制改革。指导高校全面完善人才评价标准,着力破除“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将原创成果、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业绩成果作为评价创新类人才的重要指标,将资产投入、销售收入、纳税、就业等作为评价创业类人才的重要指标,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高校人才评价指标体系。落实中央“三评”改革要求,规定高校、科研院所可以自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留归单位,将给予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奖励比例提高到70%;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具体办法,支持科研人员带科研项目和成果,在保留基本待遇条件下离岗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促进企业与大学、科研院所形成交流机制。
五、优化高校人才服务保障,打造人才高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共同制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在贵阳贵安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提出要坚持发挥市场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人才流动性,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创新创业活力。向符合条件的高校人才发放“优才卡”和“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为其提供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职称评定、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旅游、金融、落户、居留和出入境服务等优惠便利政策。开通“96567”人才服务热线,及时倾听人才诉求,帮助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的“一站式’服务。依托“省人才之家”服务平台,采取网上办理、上门办理、专员代办等方式为高校人才提供有关服务,推动形成“统一受理、分组办理、跟踪反馈、持续完善”的线下服务保障体系。建立“人才日”工作机制,在“人才日”通过走访慰问专家,召开人才工作专题会议与专家交流座谈等系列活动,以最高礼遇和最大诚意礼敬人才。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学习贯彻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教育工作的最新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人才工作部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好高校引才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全省教育系统人才工作措施,努力打造高质量的教育人才队伍,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