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昌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校企行产教融合协同发展 助力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职业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畅通政产学研沟通长效育人机制”的建议
(一)不断优化顶层设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特色教育强省和技能贵州建设,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配合教育部、省政府出台《教育部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4号),明确突破产教融合体制机制障碍,打造一批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和品牌,带动我省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结合我省产业发展和高等教育发展实际,聚焦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配合出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3〕10号),用专章明确构建产教创新机制,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同时,明确加强对高校办学水平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作为衡量高校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印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贵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6号),明确优化产教融合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扶持举措,抓好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
(二)畅通科研成果转化路径。聚焦国家战略和我省“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实施高校学科专业优化和强工科行动,在高校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培育建设,支持高校在煤炭流态化开采、微生物组、航空发动机等优势特色领域培育全国重点实验室,集聚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经统计,立项支持建设重点实验室25个、工程研究中心20个、科技创新团队49个,立项经费达7440万元。以贵州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科教融汇特区”,实施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工程,创新推进“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充分调动高校科研力量攻克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立项支持2023年度“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6项,省教育厅支持经费1440万元,技术需求企业配套经费3000万元。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立项支持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试点建设8项,遴选24个研究团队组建“黔兴高校智库联盟”,大力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一是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作任务清单》《贵州省贯彻落实〈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把“技能贵州”建设作为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由11家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全面推进“技能贵州”建设行动计划,有序组织开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项目建设,抓好“校旅结合”示范校、高水平实践中心、名师(名匠)、名校长工作室、现场工程师等项目建设,完成2023年“技能贵州”行动计划566个项目建设遴选,遴选13个类别176个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并推报教育部,获全国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项目1个,入选教育部名师(名匠)名校长培养计划9人,其中1人为名校长,入选率全国综合排名第11位。二是联合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出台《贵州省产业导师(研究生导师类)选聘办法》等系列文件,鼓励支持高校设立产业导师流动岗位,从企业、科研院所等选聘相关产业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高校产业导师,支持高校教师与产业导师双向兼职流动,推动高校教师和产业导师形成共同体。三是通过共建生产性实践基地、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市域产教联合体等方式,构建“学校通识理论与专业基础课程+企业实践课程”相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综合素养培育与职业能力培养、行业前沿动态的掌握相配套的培养机制,鼓励高校教师组团参与主导产业、骨干企业项目研发与开发,进一步创新教师考评机制,推动产教融合教学改革,“专业实训-企业实践-科技创新”多维递进式教科研机制逐步健全。
二、关于“完善政策体系保障机制”的建议
(一)强化政策引领。出台《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13号)、《教育部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技能贵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1〕14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全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23〕10号)、《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深化贵州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6号)等政策文件,通过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切实解决校企合作后顾之忧。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为想干事和干实事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另外,制定《贵州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州激励实施办法》,对产教融合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市(州)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激励,并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项目、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会同省工信厅出台《省教育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实施“校工结合”助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黔教发〔2023〕22号),统筹工信、科技和教育领域有关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加大对工学学科专业在招生指标、项目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倾斜支持。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通过与贵州日报合作开设“聚焦职教”专版、在天眼新闻客户端开设“职业教育”频道、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等平台载体,全方位宣传产教融合利好政策。同时,及时转发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产教融合的政策文件,要求各地各校利用门户网站、广播、讲座、论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营造良好的产教融合氛围。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构建“1+3+N”产教融合模式 深耕先进装备制造业 培育忠诚工匠》入选2023年全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典型案例。2023年产教融合助推贵州融合发展“走出去”“引进来”校农、校工、校旅结合成果展在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展示馆正式开展,展示手工制品、精美工艺品、特色农产品、创意设计等产教融合成果。
三、关于“开展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的建议
(一)推进产教融合试点。与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共同研究制定《贵州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分批评选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46家企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贵阳市作为产教融合型城市。对接贵州区域协调发展布局,分批组建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辟产教融合发展新赛道,黔南州磷化工及新型储能材料产业市域产教联合体入选国家首批市域产教联合体,全国大数据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国现代山地生态农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中国贵州黄牛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在我省落地建设,共同开发相应的“订单班”“精英班”定向课程,及时将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不断融入学校课程标准,推动“被动融合”转向“主动融合”,有效促进了产教布局高度匹配、服务高效对接、支撑全行业发展。
(二)打造立体化产教融合示范性工程。实施贵州优质职业教育与本土国有大型企业联盟、与区域行业发展联合、与当地园区发展联结、与贵州主导产业联动、与城乡融合发展联袂等“跨界协同五联发展行动”,支持建成19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4个国家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先后立项建设50个黔匠工坊、2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00个高水平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探索“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推行“学校办到园区去、车间搬到校园来、专业围着产业办、学生就近找工作”,54所职业院校入驻工业园区办学。试点推动校企混合所有制,支持校企共建二级产业学院28个。
(三)抓好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探索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共同参加的高校理事会运行制度,按照共建共管共享原则,鼓励高校申报并开展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于一体的特色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深度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和专业建设质量提升。目前,贵州医科大学健康医药现代产业学院已成为我省唯一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贵州大学大数据智能产业学院、贵州师范大学元宇宙与智能信息处理产业学院、贵州财经大学现代康旅产业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新能源材料现代产业学院已申报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待教育部批复。
(四)创新“菜单教学”学生培养。根据我省产业布局和工业集群企业人才层次、结构需求,突出全省十大工业产业特色,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企业联合开展“订单培养”“菜单教学”,合理优化专业课程体系,制定具有推动工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同时,改革学生评价标准,以实际项目、实境训练、实战检验的“三实”项目化模式,共同开展学生课程实践、课程设计、创新创业、综合实训、生产实习与毕业设计的训练与指导,创新项目驱动的教学模式和实践模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构建多元参与的职业教育评价机制。一是完善企业行业参与评价的管理制度。制定企业行业参与评价的激励措施,明确行业企业评价的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的积极性。二是制定企业行业标准。将企业岗位标准和用人标准融入评价内容,按照“一校一册”制定评价方案,保证切实可行。三是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规范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定,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专业水平做出实质性要求,实行一票否决权,弄虚作假者永远剔除职业教育评价行业。四是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以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水平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五是完善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共同参与的质量评价机制,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二)推动产教深度融合。搭建职业院校与企业有效沟通平台和渠道,定期统计预测并发布各行业人才需求和就业等情况报告,建立健全以区域产业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以就业创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培训机制。有计划地抓重点、抓示范,需求引领、服务对接、实训支撑,试点推广“本地学校+外省学校+企业”多主体联合育人、“产业链专业群对接”等校企合作模式,推动跨省、跨区域校企共建产业学院、产教融合基地、产学研用平台等。积极支持国家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改革建设和申报,开展省级试点城市培育。
(三)不断提升办学质量。探索多元化自主性办学模式,开展职业教育院校自主办学机制改革试点,稳步扩大学校专业设置、教师聘用管理、校企合作、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自主权。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投入增量部分更多用于职业教育,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完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机制,探索多途径教师培养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行业企业参与职教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指导各地各校制定教师在参加技能大赛、社会培训、企业实训、校际兼职、科技成果转化、自主办企业等与教学相关活动中获取薪酬或补贴的规章制度。
(四)营造产教融合浓厚氛围。持续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深入宣传宣讲产教融合的政策导向、创新举措、成效成就等,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关切。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校推进产教融合的典型经验,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利用职教活动周、公共媒体等,广泛宣传产教融合先进单位和个人先进事迹,增加社会对产教融合的认识和了解,营造有利于产教深度融合发展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