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2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4-10-22 11:21 字体:[]

罗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县级创办综合性高中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要求“推进职普融通”。2023年9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指出,“要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大国工匠、能工巧匠。”“职普协调”已经成为新时代推进国家教育体系优化的重要改革方向。此前,我省在《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中就有相关部署,提出要优化各级各类教育比例,横向沟通,纵向衔接,协调发展的目标。目前,我省普通高中505所、在校生94.5万人,中职学校184所、在校生33.3万人,普通高中教育和中职教育呈现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纵向贯通、横向融通、培养目标有效衔接的格局基本形成。

(一)重视整体布局。从结构调整和实施路径两个方面入手。一是推进实施《贵州省整体提升教育水平攻坚行动计划(2021—2030年)》,引领普通高中示范、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提升工程”,为职普协调发展创造基础条件。二是印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关于统筹做好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统筹普职协调发展,形成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格局。

(二)开展职普融通试点。通过以市(州)为单位开展区域试点,推动贵阳、遵义、铜仁、黔西南州、毕节、安顺6个市(州)制定“职普互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职普融通”试点工作。通过在中职学校开设“职普互通班”,或在普通高中渗透职业教育等方式,探索职普教育资源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课程互学2.4万人。今年,进一步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志愿填报互通、学籍互转、学分互认、学科互学、结对互通的普职互通试点工作。具体要求为:普职互通工作只能在市(州)范围内普通高中学校与中职学校之间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可以接收从普通高中或其他同层次学校转入的学生,并承认其已修相同课程的学习成绩或学分。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在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未满1学期的不予转学。中职学校转入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测试,择优公示后选拔,并控制在中职学校当年招生人数的2%以内。学籍互转后,原学校学籍予以注销,学生在原学校享受的各种国家政策性资助也同时相应取消,到转入学校可按要求申请相应的资助。

(三)探索举办综合高中。2015年5月我省支持创建了贵州省第一所综合性高级中学关岭自治县综合性高级中学,学校于2015年8月创设了“普职融通”试点班,于2018年9月启动了“普职融通教育特色示范学校”建设项目,2023年12月成功申创为“普职融通”省级特色示范性普通高中。“普职融通”班第一学年开设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同时设置部分职业技术类课程,开展生涯规划教育,科学引导学生根据自身个性特长自主选择分流方向。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2024年工作要点》要求,今年拟在毕节、黔东南、黔南、黔西南等市(州)遴选4个左右较为成熟的县,开展综合高中试点,推动普职教育实现“双向流动”。

二、下一步打算

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已经认真吸纳,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综合性高中”工作,指导各地综合高中完善课程体系,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协调发展;从今年起,拟将“普职互通班”比例从原来的2%提高至10%,进一步优化普职课程设置,推动课程融通、升学融通,为学生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多样化选择,增强普职融合力。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多样化发展,拓宽学生培养渠道,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扩容提质、特色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