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08 15:35 字体:[]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39号)文件要求,现将《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全厅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作出新贡献。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各处室、直属单位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和解读,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要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监管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复、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部署,做好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考试招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紧扣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的事项,重点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统筹抓好学校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公共卫生知识普及等信息公开。推动民办学校做好信息公开。

(三)围绕重要工作加强政策解读。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聚焦深入推进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和教育领域重要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制度建设,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政策,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抓好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四)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特别是涉及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重点做好就学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七)用好政务公开新平台。加大“中国·贵州”统一移动应用平台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专题页面建设。统筹推进微博、微信、抖音等政务新媒体与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以内容建设为基础,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不断强化新媒体的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八)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前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十一)优化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更新维护长效机制,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和具体工作实际对目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调整,确保目录充分体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精神,全面覆盖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内容,并于年底前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