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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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贵州省教育厅公告〔2016〕3号)


  根据《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2号)第34条之规定,经我厅认真清理,现将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5份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之日起,凡进入上述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再执行,各地也不得再依据上述文件开展行政管理活动。

  贵州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25日



  贵州省教育厅2016年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6年10月25日)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备  注
1 贵州省“十二五”学前教育发展规划 黔教学前发〔2012〕445号 废止
2 贵州省特殊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黔教基发〔2011〕423号 废止
3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2011版)的通知 黔教基发〔2011〕313号 失效
4 省教育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的意见 黔教师发〔2011〕382号 失效
5 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扩大教育开放的意见 黔教法发〔2012〕469号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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