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省教育厅关于废止《贵州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贵州省教育厅 所属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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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废止《贵州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2023年1月13日,国家语委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并于2023年4月1日施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贵州省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管理规定》(黔教语发〔2012〕263号),并向社会公布。

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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